医疗保险卡持有者需要了解的住院福利的一些变化

广安省 February 19, 2019 10:01

由于受试者代码和福利代码的变化,部分受试者将重新获得健康保险(HI)卡。此外,HI 参与者的福利以及 HI 下的体检和治疗程序也有一些变化。

越南社会保障局表示,根据政府2018年10月17日第146/ND-CP号法令关于细化和指导实施《健康保险法》(第146/ND-CP号法令)若干条款的措施,由于对象代码和待遇代码发生变化,部分对象仍需重新签发健康保险卡。此外,健康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和健康保险待遇程序也有一些变化。

如果持有健康保险卡的人去错了医疗机构(在健康保险卡记载的初次诊疗登记地点以外的医疗机构进行自行检查,但符合健康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诊疗情形除外),然后从接受诊疗的机构转到其他诊疗机构的,健康保险基金按照健康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给付标准支付诊疗费用,但下列情形除外:急诊;住院治疗时发现患有其他超出该诊疗机构专业范围的疾病;病情发展超出该诊疗机构专业能力范围。

插图照片

何时使用复试预约单根据卫生部2015年11月16日第40/2015/TT-BYT号通函第10条、第11条规定,已转入正确途径的第146/2018/ND-CP号议定第15条第5款规定:待遇等级按照《健康保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况外,待遇等级按照《健康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执行。

如需进行医疗检查和治疗:健康保险基金不承担患者自行要求医疗机构进行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如果持有健康保险卡的患者在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住院治疗,但其健康保险卡已过期,则健康保险基金将支付其在保险范围和保险级别内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直至患者出院,但最长不超过健康保险卡过期之日起15天。插图:互联网

对于在邻近省份就医的情况:参保人员在与省份接壤的乡级卫生站接受初次健康检查和治疗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仅支付其参保健康检查和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与省份接壤的乡级卫生站接受健康检查和治疗的,在待遇范围和医疗保险待遇等级内,医疗保险基金将100%支付其参保健康检查和治疗费用。

持有健康保险证的人住院治疗时在医疗机构就诊但健康保险卡已过期的,健康保险基金将支付在福利范围和福利等级内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直至出院,但不超过健康保险卡过期之日起15天。

持有健康保险证者门诊治疗时(未完成治疗)或在医疗机构住院但医疗保险支付等级发生变更的,新的医疗保险支付等级将从新的医疗保险卡生效时开始计算。

如果发生标本或患者转移前往其他医疗机构执行技术服务:按照卫生部的指示执行。

患者在社区医疗机构支付费用诊断、开具治疗方案并转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监测和配药:按照卫生部长的指示进行(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仍需根据第146/2018/ND-CP号法令第14条1款h点的规定支付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支付运费:健康保险基金应根据第146/2018/ND-CP号法令第26条的规定支付交通费用。以下情况不支付交通费用:从乡级调到县级;从乡级调到省级;从乡级调到中央级;从省级调到中央级;跨级调动;从上级调到下级。

直接支付健康保险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如第146/2018/ND-CP号法令第28、29和30条所规定,具体如下:

在省级医疗机构和同等机构接受住院治疗、中央级及同等机构不签订医疗保险合同;区级及同等机构的医疗保险不签订医疗保险合同。

- 在原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检查、治疗,但未按照《健康保险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全面履行医疗检查、治疗程序。

- 连续5年参加健康保险,且该会计年度内累计的健康保险医疗检查及治疗费用共同负担额超过6个月基本工资,但在医疗检查及治疗机构未享受共同负担免除待遇的人。

- 其他情况则根据卫生部的指示进行。

据 tienphong.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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