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一名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该决定,田先生建议山化县建立土地分配程序并向违反规定的 3 户家庭颁发林地使用权证书。
富安省委常务委员会刚刚发布决定,对山化县县委委员、自然资源环境部部长阮玉进给予纪律处分,撤销其党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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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被毁了。 |
阮玉进先生是山化县县委委员、县委委员、县政府党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县委书记、资源环境部部长。
根据决定,田先生利用自己的职权,建议山化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土地分配程序,并向山原乡 Hon Dat 的 3 户家庭颁发林地使用权证书,违反规定并向错误对象颁发证书,导致数十公顷原始森林遭到破坏。
此外,田先生还建议县人民委员会处理矿产领域违反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指示制定和签署虚假的矿产保护合同,从县预算中挪用4900万越南盾......田先生违法行为性质严重,造成的后果恶劣,引起社会舆论的愤慨,损害了他的声誉,影响了党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作用。
富安省委检查组组长高氏华安表示,当局正在继续追究多名相关人员的责任:“此次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和谴责。我们也已迅速介入,并提出严肃处理的建议。还有一些同志没有履行职责,故意犯错、违规,并错误地签发了红皮书。首先,我们将对他们进行撤职。之后,我们将继续处理,不会停止,以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