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被告因非法贩运和持有毒品被判处死刑。
这是一起特别严重的案件,被告人犯罪时间跨度很长,而且毒品买卖数量巨大。
经过3天的审判,6月5日,山罗省人民法院对11名被告人因非法贩运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作出判决。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21年1月16日凌晨0点40分,云湖县警察工作组联合云湖县龙良乡帕卡村一带执勤部队,发现阮文阳和黎文强涉嫌毒品犯罪,缴获3.6公斤冰毒和4粒合成毒品药丸。随后,执勤部队扩大调查范围,又逮捕了9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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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被告。 |
经核实,被告人于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16日期间多次非法买卖毒品,毒品总量达21,531.64克,其中包括甲基苯丙胺(含冰毒16,767.64克,粉红冰毒4,770克)、氯胺酮8,000克和摇头丸28.84克。本案性质尤为严重,被告人犯罪时间跨度长,毒品买卖数量巨大。
山罗省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各被告人的性质、级别、犯罪行为和作用,对裴氏明、陈氏和、黄文泰、叶世英、梁氏忠、黎文强、丁功宇、阮文阳、阮春贵、潘氏碧玉等10名被告人判处死刑。
判处被告人梁氏翠终身监禁,刑期自2021年1月16日起算。未对被告人处以额外罚款。
此外,一审判决还处理证据,决定诉讼费用,并根据法律规定宣布被告和诉讼参与者的上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