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因非法买卖、储存毒品被判处68个月监禁
7月5日,在义安省第一强制戒毒所,义丹县人民法院就“非法买卖、持有毒品罪”两起案件、三名被告人分别进行公开流动审判。
第一例:2024年4月25日下午3点左右,黄文建(音译,Hoang Van Kien,2001年出生,家住太和市义进乡)吸毒成瘾,骑摩托车到西北义安医院门口购买毒品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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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Kien 遇见了一位名叫 Tai(地址不详)的陌生年轻人,并从他那里购买了 3 粒甲基苯丙胺药丸,总重量为 0.32 克,价值 700,000 越南盾。
正当黄文建寻找吸食地点时,义丹县侦查警察局发现并没收了全部3粒毒品。
第二起案件:2024年6月8日,义丹县公安局在义安乡忠安村抓获了一名嫌疑人,该人生于1994年,住义庆乡富庆村,其持有毒品0.27克。
调查中,阮某供述自己从同乡居民黎英俊(1983年出生)手中购买了上述毒品。

根据阮某的供述,同一天,义丹县警察局紧急拘留了黎英俊,并缴获了0.77克甲基苯丙胺。
经侦查,被告人陈某对购买上述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述与义丹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及案件卷宗材料一致。
审判委员会根据犯罪性质和危险程度,判处被告人何思原有期徒刑18个月,黎英俊有期徒刑30个月,黄文建有期徒刑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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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安省第一强制戒毒所举办的流动审判活动引起了学生们的关注。通过在庭审中的提问、起诉和辩论等环节,审判委员会和检察人员积极宣传了刑法、毒品防治法的规定以及吸毒的危害和后果。
从而帮助戒毒所的学生更好地了解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犯罪的原因和手段,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积极打击各类犯罪特别是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