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嫌疑人因非法买卖和储存毒品被判处68个月监禁。
7月5日,义安省第一强制戒毒中心,义丹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案件、三名被告人犯有“非法贩卖和持有毒品”罪名进行了两次公开流动审判。
第一起案件: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3 点左右,2001 年出生的黄文坚(Hoang Van Kien)居住在泰和市义田乡,他因吸毒成瘾,骑着摩托车来到西北义安医院门口购买毒品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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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Kien 遇到了一个名叫 Tai 的陌生年轻人,地址不详,并从他那里购买了 3 粒甲基苯丙胺药丸,总重 0.32 克,价格为 700,000 越南盾。
黄文坚正在寻找吸毒地点时,义丹郡侦查警察署发现了这3粒毒品并予以没收。
第二起案件:2024年6月8日,义丹县义安乡中安村,义丹县警方当场抓获1994年出生、居住在义庆乡富庆村的胡士阮,其持有0.27克甲基苯丙胺。
调查期间,阮承认他从同乡、1983 年出生的黎英俊那里购买了上述毒品。

根据阮的证词,当天义丹郡警察局紧急拘留了黎英俊,并缴获了0.77克甲基苯丙胺。
调查期间,段承认购买上述毒品是为了卖给吸毒者牟利。
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们的证词与义丹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案卷材料相符。
审判委员会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判处被告人何士阮18个月监禁,黎英俊30个月监禁,黄文坚20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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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安省第一强制戒毒中心组织的流动审判活动引起了学生们的关注。通过审判中的讯问、起诉和辩论过程,审判委员会和检察官积极宣传了刑法、禁毒法以及吸毒的危害和后果等相关规定。
从而帮助戒毒康复中心的学生更好地了解国家对成瘾物质的管理、犯罪的原因和方法;提高守法意识,积极打击一般犯罪,特别是毒品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