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购买手榴弹用于狩猎被判入狱 18 个月
(Baonghean.vn)——2021 年 9 月,Luong Pho Chai 以 50,000 老挝基普的价格从一名克木族男子手中购买了一枚手榴弹。
在2023年2月22日上午的庭审中,合议庭裁定,军用武器对社会具有高度危险性,只能由国家主管机构管理和使用。军事武器储存被告人的行为虽然尚未造成任何后果,但已经对安全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军事武器管理和使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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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波猜在庭审中。照片:黄端 |
根据起诉书,2021 年 9 月左右,居住在 Ky Son 县 Keng Du 公社 Huoi Cang 村的 Luong Pho Chai(1964 年出生)遇到了一名身份不明的克木族男子。
通过交谈,柴某得知这名男子身上有一枚手榴弹。由于他经常在河边捕鱼、在田里干活,柴某萌生了购买这枚手榴弹防身的想法。经过商量并谈妥价格后,这名男子同意以5万老挝基普的价格将手榴弹卖给柴某。
柴某把手榴弹带回家藏在床上,藏着的同时,偶尔也会清理一下,独自去田里干活时就随身带着。
2022年9月24日晚9时许,柴某拿着手榴弹放在口袋里准备去抓老鼠,被奇山县景都公社警察发现并没收。
经侦查和庭审,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承认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请求合议庭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和情节,合议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