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购买了鞭炮并藏在水牛圈里。被告曾因持有违禁品而被定罪并判处监禁。
(Baonghean.vn)——2月1日下午,在东文乡人民委员会,新奇县人民法院对居住在东文乡新田村的黎文苏(1985年出生)犯有储存违禁品罪的刑事案件进行了流动审判。
2020年12月19日上午,苏先生乘公交车从家前往奠洲镇的十字路口玩耍,途中遇到一名陌生男子。该男子问苏先生是否想买东西。焰火苏女士发现36号烟花盒是空的,于是同意以每盒4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13盒烟花。之后,那个陌生男子骑着一辆红黑相间的雅马哈Sirius摩托车(没有车牌)前往一个未知地点,10分钟后返回,并给了苏女士一个蛇皮袋,里面装着13盒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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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乐文苏。照片:芳浩 |
黎文苏拿走了蛇皮,给了那人520万越南盾,然后乘公交车回家。到家后,苏把藏有鞭炮的蛇皮放进了水牛圈里。
2020年12月20日晚7时左右,谭记区警署接到公众举报后,紧急搜查了黎文苏的住所,在屋内水牛圈中发现一张蛇皮,内有13个长方形盒子,尺寸均为14×14×10厘米,特征相似;每个盒子都用彩色皮革包裹,上面印有多行外文;每个盒子上都有编号“C0843”。每个长方形盒子内有36个直径为2.4×10厘米的圆柱体;这些圆柱体用灰白色金属丝和粉色纸巾(疑似慢燃引线)连接。所有13个盒子均被怀疑为烟花爆竹。警方已将证据封存于警署。
利用法律漏洞,黎文苏逃离了现场。两天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黎文苏向谭记区警察局自首,承认这些烟花是他购买的,打算在农历新年期间使用。
2020年12月22日,谭记县警局调查警察机构成立委员会,开封确定质量,取样鉴定,并得出结论:送检的样品均为爆竹,具备爆炸性爆竹的所有特征。
此前,2019 年 12 月 16 日,黎文苏因“持有违禁品”罪被谭记县人民法院判处 12 个月有期徒刑,缓刑 24 个月。
审判结束时,结合之前的判决,法官小组判处黎文苏 19 个月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