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义安省官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提供商务旅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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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 在第十七届省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上,投票通过了关于规范义安省各级商务旅行费用和会议费用的决议。

Các đại biểu thông qua Nghị quyết. Ảnh: Đức Anh
代表们通过了该决议。图:Duc Anh

决议规定,对于不符合出差配车条件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但出差距离机关总部10公里以上(根据总理决定位于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乡镇)和15公里以上(其余乡镇),并使用自备车辆的,将根据行政边界距离和出差时的汽油价格计算,支付相当于每公里0.2升汽油的固定自给交通费。

商务旅行住宿补贴为每人每天20万越南盾。一日游(当天出发和返回)住宿补贴为每人每天15万越南盾。

被派往海上和海岛执行公务的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出差工人有权获得每人每海上和海岛实际工作日 250,000 越南盾的居留津贴(适用于海上和海岛工作日以及往返海上和海岛的天数)。

决议还具体规定了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所需支付的房间租金标准,采用一次性支付和实际发票两种形式。根据活动主题和目的地不同,锁定形式的房间租金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天100万越南盾,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天30万越南盾。

不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的出差费用,将按照机关或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实际房间租赁价格(根据法律规定,需提供发票和合法文件)按照房间租赁标准支付,最高为120万越南盾/间/天,最低为70万越南盾/间/天。

房间租金支付水平包括法律规定的税费(如有)。

决议还规定,对每月定期出差10天以上的乡级干部,以及其他机关、单位干部(出差检查的文职、业务规划、护林员;出差调查、检查、核实等需要定期出差的检察机关干部)每月发给固定工作补贴。

因此,根据工作内容、工作特点和财务能力,机关或单位负责人应为流动商务旅行者规定每月固定津贴,每人每月不得超过 500,000 越南盾,并必须在单位内部支出规定中规定。

缴纳出差费的主体为依法在使用国家预算资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治组织、政治社会组织、协会中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合同制工作人员;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参加人民议会活动。

本决议规定的出差费用标准为最高标准。各机关、单位负责人应根据本决议规定的出差费用标准和下达的预算,确定出差费用标准,并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支出规章制度中予以规定。

清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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