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朋友的摩托车去典当钱去唱卡拉OK
(Baonghean.vn)——1 月 14 日上午,义安省新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对陈文王(1998 年出生,住新岐镇)的刑事案件,罪名是“滥用信托侵占财产”。
2019年10月23日下午1点30分左右,王某给阮文台(2002年出生,现住新祺县香山乡新忠村)打电话,说:“你到我家来一下,借用一下你的摩托车,让我去上班。”
约15分钟后,戴先生骑着一辆雅马哈EXCITER摩托车(车牌号:37N1-138.92)来到Vuong家。借走摩托车后,Vuong驾车前往新岐镇第二区环岛附近的一家路边咖啡馆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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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文旺。照片:芳浩 |
在这里,Vuong通过Facebook联系了Anh Son县的两个朋友,并邀请他们到Tan Ky县玩耍和唱卡拉OK。
这时,王先生手头拮据,便想把刚从戴先生那里借来的摩托车当掉。想到这里,王先生骑着摩托车来到阮越进先生(俗称陈薄,1988年出生,家住杜良县江山东乡)家,将摩托车以600万越南盾当掉。
Vuong将这些钱全部用于个人用途。2019年11月6日,Tai先生向Tan Ky区警察局写了一份请愿书,谴责Tran Van Vuong的行为。
2019年11月8日,王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于是前往派出所自首。
新岐县人民委员会资产评估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第 35/KLĐG-HDĐG 号资产评估结论认定,阮文雄先生的 YAMAHA EXCITER 摩托车(牌照:37N1-138.92)价值 27,000,000 越南盾。
审判结束时,合议庭判处陈文王12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