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你的摩托车,典当它来获得赌博的钱
(Baonghean.vn)- Chi 和 Tu 的血液里流淌着赌博的血液,他们从熟人那里借了一辆摩托车,然后把它拿去典当,以获得在赌博中“挥霍”的钱。
6月28日上午,在三合乡,归合县人民法院设立流动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三文池(1995年出生,住南山乡)和魏文图(1977年出生,住周利乡)涉嫌“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的刑事案件。
起诉书称,2018年2月15日下午4点左右,三文志(Sam Van Chi)与魏文甲(Vi Van Giap)、张文贵(Truong Van Quy)、金文平(Kim Van Binh)等朋友饮酒后,前往周光乡其亲生父母家游玩。到达父母家门口后,三文志向其借用魏文甲的摩托车(车牌号为37H1-076.71)。魏文甲同意借用摩托车,并将摩托车交给了三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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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Tu和Chi在法庭上。图片来源:潘江 |
借了摩托车后,池某驾车前往位于太和市的女友家玩耍、睡觉。第二天(2018年2月16日)晚上7点左右,池某骑着从甲某那里借来的摩托车,前往位于归合市周里乡魏文图家玩耍。
30分钟后,Chi和Tu相约出门,走到路口时,路边一群陌生人正在打牌。Chi立即开车送Tu到Ban Chao(Chau Thai)的朋友家,Tu也回来和那群人一起赌博。Chi把带来的20万越南盾全部输光后,回到朋友家接Tu。在那里,看到一群人正在掷骰子赌博,Chi便邀请Tu把武元甲借来的摩托车以100万越南盾典当给一个陌生人,并把钱给了Tu,让他继续赌博。
赌钱输光后,Chi告诉典当车的人,100万很便宜,于是他把车拿回去典当给了同为赌徒的Lo Van Duong,典当价250万。Chi拿到Duong的钱后,自己留下了50万越南盾,又付给了之前的典当商100万越南盾,剩下的钱给了Tu继续赌。
逾期未归还摩托车。2018年2月21日,武元甲的母亲向检察机关报案,控告三文志滥用职权,侵占了车牌号为37H1-076.71、价值1200万越南盾的摩托车。在侦查机关,武元甲和三文志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了解,Sam Van Chi个人经历恶劣。2017年7月,他因“盗窃财产”罪名被昆强县人民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
根据审查的证据和文件,合议庭以《刑法》第175条第1款规定的“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三文池有期徒刑12个月,被告人魏文图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