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决定对越南巴沙鱼征收反倾销税
孟加拉国被选为第三个计算越南巴沙鱼倾销幅度的国家。
孟加拉国被选为第三个计算越南巴沙鱼倾销幅度的国家。
美国商务部(DOC)刚刚公布了第7次行政复审反倾销税的最终决定,对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2月15日期间进入美国市场的越南冷冻巴沙鱼片征收反倾销税,其中2家公司享受0%的反倾销税。
商务部根据对2011年1月25日公布的初步裁定的记录、证据和利害关系方意见的审查,做出了最终裁定。
在本最终决定中,美国商务部选择孟加拉国作为第三个国家,取代孟加拉国计算对越南巴沙鱼征收的倾销幅度。此前,美国商务部选择菲律宾作为第三个国家,取代孟加拉国考虑对越南巴沙鱼征收反倾销税,并将巴沙鱼的反倾销税提高至130%。
选择菲律宾取代孟加拉国,对越南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利的决定,因为越南鱼饲料的价格仅为0.5美元/公斤左右,而菲律宾则接近2美元/公斤。
此外,美国商务部还将IDI跨国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和Thien Ma进出口有限公司(THIMACO)进口到美国的巴沙鱼反倾销税率调整为零。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