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餐馆老板用“肮脏手段”逼员工卖淫
两名餐馆老板在员工上班第一天就强奸了她们,并强迫她们每天上街招揽顾客和性服务。
12月初,在河静省人民法院举行的庭审中,阮青贞(57岁)和黎春琪(47岁)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否认强奸了这名14岁女孩。法庭下,许多人对这两名皮条客的否认感到愤怒。
判决书显示,Trinh和Ky在河静省Ky Anh县Ky Phong乡开了一家餐馆,伪装成卖淫机构。2016年6月,这两名“皮条客”打电话给他们的前雇员Lo Thi Xuan Ly(31岁),要求她寻找女员工。
一周后,Ly回复说他找到了一名14岁女孩,合同工资为500万越南盾。Trinh和Ky在餐厅欢迎了这名新员工后,强行将女孩带到后面的房间,制服了她,并轮流强奸了她,尽管女孩苦苦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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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8 日开庭审理了三名被告。照片:D.H |
李某表情严肃而谦卑地解释说,他是受害者的邻居,但当时一心想着如何赚钱养家糊口,所以听到郑某的建议后,他“闭上了眼睛”,打算把女孩推入“魔窟”。“被告对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感到非常懊悔,”李某说。
庭审中,法院没有进行集中审讯,被告被隔离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等待答案。被告Trinh和Ky在被告席上均表示无罪,声称他们是在调查期间被迫认罪的。被告没有强奸或组织贩卖儿童的行为。
Trinh 表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切都只是口头商量,承诺每月支付女孩 300 万越南盾。“我把女孩当成我的侄女、妹妹,有时候我累了,我们就睡在一张床上,我不会过度劳累,”被告说道。
法官问道:给李某五百万越南盾的目的是什么?两名被告回答说:是借给前雇员花的钱。“调查期间,供述和自白非常一致。为什么一年前你们没有反应,现在却找这样的借口?”法官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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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Ky乘坐面包车离开法庭。图片:Duc Hung |
主审法官手捧厚厚的卷宗,引述侦查机关的结论:在作案前几个月,Trinh和Ky曾招募三名16、17岁的年轻女孩到餐厅当服务员,随后使用暴力强奸这些年轻女孩,强迫她们站在街上招揽性服务。
“受害者逃离‘魔窟’后,都重建了生活,成家立业,不愿提起过去,怕影响尊严。证据和罪行都这么清楚,他们为什么还这么执着?”一位陪审员说道。
法院认为,Trinh 和 Ky 的供述不一致且相互矛盾,因此裁定两名被告关于被调查机构强迫认罪的反应毫无根据。
受害者代表透露,一年过去了,女孩的精神状态有所好转,不再像以前那样惊慌害怕,但心理受到了严重影响。“那些利用他人身体进行交易的人,需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受害者家属代表说。
陪审团分析称,被告的年龄足以当父亲或祖父,而受害者只有14岁,与自己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这样的行为实在令人羞耻,他以后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孩子,该如何解释自己的父亲曾经是个“变态”。
最终,两名“皮条客”不再像之前那样大声叫喊和态度坚决,而是低下头,在法庭上放声大哭。两人都道歉,并承认调查机构的指控是正确的。他们的“翻供”源于恐慌,担心一旦被判刑,自己将面临多年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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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因将年幼女孩推入“魔窟”而受到家人的强烈批评。照片:Duc Hung |
合议庭认定,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社会危险性很大,藐视法律,直接损害儿童的正常成长,引起社会不安定,需要他们长期隔离社会生活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法院判处Trinh因强奸儿童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因贩卖儿童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共计24年。Ky因强奸儿童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因贩卖儿童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共计18年。Ly因贩卖儿童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收到判决书后,郑某和琪某浑身颤抖,满脸惊恐,只来得及回头看看哭泣的妻儿,就朝面包车走去。李某迟迟地向邻居道歉,然后迅速跟上警察,以免听到法院的批评和责备。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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