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挥刀砍伤公社负责人
阮世强因无法为父亲办理青年志愿者福利而持刀砍伤公社警察局长,被判处2年4个月监禁。
12 月 25 日,庭审中,被告人阮世强(35 岁,居住在 Thuong Loc 乡)于 8 月 24 日饮酒后,持刀一名男子手持50厘米长的砍刀,来到Thuong Loc公社总部,咒骂并要求与公社主席见面,以“谈论”为其父亲,居住在Vinh Xuan村的80岁老人Nguyen The Chuong解决青年志愿者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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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Cuong |
当公社警察局长 Phan Trong Huan 出来劝他回家,因为晚上没人上班时,Cuong 却挥起了刀。切酒瓶被注入他的右手。受害者不得不去医院接受紧急治疗,健康受损15%。事发四天后,Cuong被捕。案发时,他的呼吸酒精浓度为1.394毫克/升。
Cuong 解释说,由于文件早已发送给当局,他的父亲尚未收到福利,因此他感到沮丧。
12月25日,芹苴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134条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阮世强有期徒刑2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