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检察监察质量,防止冤假错案
(Baonghean.vn)-整个检察部门致力于做好打击冤假错案和防止犯罪分子外逃的工作,积极提出许多解决方案,以提高起诉权的行使和司法监督活动的质量和有效性。
1月17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2018年检察工作。出席会议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裴孟强同志、省国会代表团、内务委员会、省公安局、省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执行局等领导。
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在会上汇报时表示,2017年,两级人民检察院在提高起诉权行使质量和监督司法活动方面采取了多项务实举措,包括继续有效落实“提高起诉质量,推动起诉与侦查活动衔接”“提高检察官出庭辩论质量”的要求。
两级领导和检察官增强履行公职的责任感,充分行使检察职权,依法行使检察权,监督司法活动,严厉打击冤假错案、漏案等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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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天方汇报了2017年行业检查结果。图:范邦 |
2017年,检察院配合职能部门整理处理了大量的举报、举报案件;配合侦查机关办结案件2679件/2798名被告,重点破获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配合检察机关确定了152件重点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共办理案件2264件/2312名被告。
没有发生因不履行职责而被停职的案件;联合组织343次流动法庭、194次刑事庭审,积累经验;没有发生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法院宣告无罪的案件;公民权利和人权得到经常性的关注和保障。
两级人民检察院对羁押、暂予监外执行和刑事判决执行情况实行日常监督、不定期监督和定期监督制度,防止超期羁押、暂予监外执行现象,重点审查、组织执行拖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事项,提高检察机关对违法行为提出抗诉建议的质量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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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文爱(Nguyen Van Oai)的审判。图片来源:PV |
但省检察院也坦言,在刑事、民事检察权行使和司法监督方面,仍然存在着上级法院撤销案件的情况;检察机关之间仍然存在着相互发回重审的情况;一些民事执行案件和民事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少数公务员没有严格遵守公务员纪律、公务员制度和内部秩序。
2018年,省人民检察院计划力争使经检察机关批准的紧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100%移送检察机关;不因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而中止侦查的案件,不按照规定对被告人免除刑事责任的案件。
此外,要大力同步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打击冤假错案、冤假错案工作,提高刑事领域行使检察权和监督司法活动的质量和有效性,为维护司法公正、人权、公民权利和社会主义制度作出贡献,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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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裴孟强要求义安省检察院提高检察权的行使质量,不让冤假错案、错误判决和罪犯逍遥法外。图片:范邦 |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裴孟强在会上发言时要求,今后一个时期,乂安省两级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履行好行使检察权和监督权的职能,防止冤假错案、漏案;创新人员组织工作,注重强化检察官特别是检察长的责任心;把监督民事、行政案件内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防止在司法活动中出现侵犯司法活动权利和职务腐败行为。
值此之际,省人民检察院荣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颁发的“检察部门竞赛旗”和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颁发的“省人民委员会竞赛旗”。此外,省人民检察院的许多集体和个人被授予竞赛旗、奖状和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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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驻义安省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先生向义安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竞赛旗。图片:范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