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执法监察有效性
(Baonghean)- 监督和监管法律的实施是一个新兴、庞大且同样复杂的领域。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不足和局限性。其中,最大的不足是各机构、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的协调不足,以及组织和个人法律意识的不足……
范围广泛,人力资源稀缺
司法部部长黄国豪表示,关于法律实施监督的第59/2012/ND-CP号法令是开展法律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基础,其中明确政治组织、政治社会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是法律实施监督工作的原则。
自第59号法令颁布以来,各机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执法监督工作更加全面负责。自然资源环境厅三年来组织了70次检查,发现190起违法行为。其中,行政违法行为113起,罚款金额超过11亿越南盾。自然资源环境厅副厅长泰文农表示:执法监督工作非常重要,厅领导每年都发文件督促、指示各专业部门组织对执法现状和效果进行评估,以完善法制,提高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干部、职工和群众的认识和自觉性。
![]() |
省综合督查组对1-5有限责任公司预包装商品的标准、计量和质量进行了检查。 |
然而,第59号法令涉及范围广、内容复杂,因此,许多机构虽然以前做过这项工作,但即使有了具体的规定,仍难免会感到困惑。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忠珠表示:法律实施监督工作是一项新任务,内容广泛、内容复杂,需要制定详细的指导意见,但目前的文件还比较笼统,落实起来难度很大。负责法律实施监督工作的官员缺乏正规的培训,且均为兼职,能力有限。此外,各部门、各机关之间的参与配合不够紧密,积极性也不够高,因此监督工作的成效还不够显著,没有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主要原因是法律实施监督工作是一项新任务,经验不足,执行工作还比较分散,没有形成重点。
执法监察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任务落实到位。各行业、各领域的执法工作必须由其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司法机构没有能力也无力承担。因此,为了评估各领域的执法情况,司法机构必须协调相关机构、部门和行业开展工作,由相关机构负责开展监测、评估,并向司法机构报告管理领域执法情况评估结果。然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代表表示,目前部门之间的协调仅限于报告和参与培训。此外,监察力量仍然薄弱,组织和个人对执法情况的监察尚未定期开展。
选择一个“热门”问题跟随
为提高执法监督实效,2014年,省人民委员会确定了全省需要重点监督的两项工作:《道路交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的执行情况和《革命有功人员优待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为落实该项计划,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已下令成立跨部门检查组负责执行。此外,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也分别成立了执法检查、调查和调研组,对重点地区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据此发现,有人利用党和国家对革命有功人员的政策牟利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7月3日,乂安省公安局对荣市勒茂坊邓宏图先生(61岁,1/4级残疾军人)的住宅进行搜查,发现并缴获75公斤伪造残疾军人证件和多枚疑似伪造印章。此前,当局还检查并发现了 195 起假战争伤残人员案件,随后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指示各县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办公室追回在这些案件中错误花费的 210 亿越南盾。
关于道路交通领域,2014年,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4项法律文件,细化并指导实施与处理道路交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有关的法律文件。特别是关于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理,省人民委员会成立了跨部门检查组,并在全省设立了流动车辆重量检查站。得益于此,数千辆超限超载车辆得到了部门的检查和处理。许多司机严格遵守规定,但也有许多司机抗拒、利用部门的漏洞绕过称重站或使用各种手段逃避部门检查。省公安机关代表评估说,在组织和监督执法过程中,主管部门发现,国家机关和主管人员没有及时认真地执行处理道路交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法律文件中的一些规定。具体而言,交警部队和区级公安民警没有按照政府第171号令第15条的规定,严格处理违反保护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定的行为。
实践中,机关和个人违法行为依然普遍存在。对行政违法和行政执法处理不够彻底,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法律规定没有得到正确应用;发现和处理的违法行为数量有增加趋势,特别是在:治安、秩序和社会安全、交通、环境、土地、建筑、森林保护……因此,为了提高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律实施监督的质量和有效性,司法部应及时制定并下发关于指导法律实施监督的通知;加强各级、部门和地方在法律实施监督方面的协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和机关要注意指导方向,相关机关和组织要注意协调,要求积极主动地落实任务,并交流经验,与区、乡两级司法机关讨论解决困难和问题,以便这项工作发挥最大效率。
阮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