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车主意识

August 19, 2014 09:17

(巴新)——根据交通部2014年7月2日第7275/BGTVT-VT号公文指示,交通部发布了第411/QD-SGTVT.TTr号决定,成立检查组,负责处理车辆擅自改变车身尺寸以载运超重货物的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根据第411号决定成立的检查组已取得具体成果,有助于改变车主的认识……

Cán bộ Đoàn kiểm tra theo QĐ 411 kiểm tra thiết bị cân xe di động mới được trang bị.
检查新安装的便携式汽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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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监察组由交通部成立,其核心人员来自各监察部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部门、运输管理部门和机动车检验中心。411监察组成立后立即开展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以便组织和个人能够识别擅自改变汽车货箱尺寸的违法行为,从而自觉纠正和修复。2014年7月21日至8月14日,411监察组配合地方监察组,各监察组与荣市、雄原、义禄、门炉镇、桂风、归州、归合、义丹、太和镇、黄梅镇等地政府以及在全省参与汽车货运的组织和个人配合,对擅自改变汽车货箱尺寸的车辆数量进行统计和审查。

专项检查组对29家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发现163辆车辆擅自改变货箱尺寸。411个检查组要求企业和个人签署自愿剪掉擅自改变的货箱尺寸的承诺书,并承诺不再重复违规,并将承诺书提交给专项检查组。其中,64辆车辆自愿剪掉货箱延长部分,其余99辆车辆承诺剪掉货箱延长部分。

对于项目管理委员会和施工单位,代表团与46A国道1A与Dang Thai Mai街交叉口立交桥的施工单位468投资股份公司、1A国道456+429公里处铁路立交桥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据此,要求这两家单位不得租用车辆运输材料和随意改变车辆侧面和车身尺寸以运载超过允许载重量的货物,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营道路的交通安全。468投资股份公司和1A国道456+429公里处铁路立交桥项目管理委员会向运输单位发出要求,要求租用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车辆车身尺寸以运载超过允许载重量的货物。

411检查组和第二区检查组对9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包括:庆厚合作社;阮文荣私营企业;宜文乡采石场;雄雄股份公司;黄梅采石场;守明沙洲(南丹镇蓝山区);河寿沙洲(南丹镇蓝山区);红龙净沙有限公司(南丹镇红龙乡第3村);水兰沙洲(南丹镇蓝山区);滨法沙洲(南丹镇蓝山区)。工作会议上,除宣讲法律外,这9家单位还被要求承诺不向随意改变卡车车厢尺寸的车辆出售货物,不出售超过规定载重量的货物。

Xử lý cắt bỏ phần chủ phương tiện tự ý hoán cải trái phép.
对非法改装车辆的车主进行截除处理。

此外,411巡视组加大对1A国道、46号国道、邓泰迈街、534路、林河路、荣市绕城路等路段违法车辆的巡视处理力度……,开出21张行政违法记录,其中豪沃牌汽车15辆、其他6辆擅自改变车身尺寸、强迫驾驶员承诺的车辆,要求车主在2014年7月31日前自愿剪掉延长件;暂扣7张检验章(2014年8月1日后违法行为),要求在处理违法行为前拆除延长件,要求车主不得再次违法。

交通部副总督察、411督察组组长潘辉章表示:通过督察和在项目管理委员会、施工现场、料场等单位的工作,这些单位都了解并正确认识到改变车厢壁和货厢尺寸以运输超载货物的危害。这些单位在被告知并签订承诺书后,向参与物资运输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传达和要求,在为上述单位运输货物时,不得随意改变车厢壁和货厢尺寸。运输企业也逐步转变认识,承诺杜绝扩大规模。但企业也提出,执行必须彻底、公平,避免出现自愿企业吃亏的情况,特别是对于HOWO车辆,车厢壁和货厢尺寸必须一致。

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潘辉章强调,通过在采石场和沙洲的肉眼观察,仍有长海、泰高等品牌的小型卡车擅自在车厢墙壁和车厢顶部加装约30厘米的附加板,用于运输沙子和3x4石子;货厢高度为600毫米、1400毫米的豪沃卡车,仍有卡车加长至1800毫米,甚至货厢高度为1800毫米以上的卡车,在拆除加长板后仍再次违法;现代卡车加长板高度约300毫米,仍未改变自愿拆除加长板的习惯。任务执行期(30天)结束后,督查组建议该部门领导继续落实411号决定,继续加强对擅自改变车壁和后备箱尺寸车辆的检查和处理。潘辉章表示:“非法改装和超载车辆的处理非常复杂。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督查组发现驾驶员经常弃车不配合,到企业总部检查时,车辆却不见踪影。目前,我们发现有些运输企业虽然做出了承诺,但只是敷衍了事,有些企业也没有主动剪掉非法改装的部件。他们打算拭目以待,看看当局是否会严格执行……”

根据道路总局关于检查处理自行改装汽车货箱尺寸、将卧铺客车改装为卧铺客车行为的第3346号行动计划,对于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行为,车辆所有人和经营者必须自行纠正并按规定减小尺寸;要求检查单位吊销印章和技术安全检验证书。对于第二次违反规定的行为,除吊销印章和技术安全检验证书外,还要责令违法者恢复车辆原有形状、尺寸和技术安全状况;此外,还要根据2013年11月13日政府第171/2013/ND-CP号令关于道路和铁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30条第7款a点的规定进行处罚。因此,为了确保使用交通工具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潘辉章表示:“下一步,411巡视组将配合职能力量,重点检查码头、矿山、重要通道等……如发现车辆违规,将直接处理,拆除非法改装的部件……”。

对拥有汽车、拖拉机、专用摩托车和类似汽车的车辆的个人处以 6,000,000 越南盾至 8,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对拥有汽车、拖拉机、专用摩托车和类似汽车的车辆的组织处以 12,000,000 越南盾至 16,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犯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擅自改变底盘总成;发动机总成;制动系统;传动系统;运动系统或擅自改造车辆的结构、形状或尺寸,不符合制造商的设计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改造设计;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特性。

(第171/2013/ND-CP号法令第30条第7款a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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