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责任

March 28, 2013 16:01

(Baonghean)- 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直属环境保护厅)履行国家管理职能,已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质量。除了依法严格审查程序文件外,省环境保护厅还加大实地考察力度,掌握并分析项目选址情况。有些项目在实地考察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选址条件,如靠近居民区或位于水源头,需重新选址,如南丹县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场建设项目、太和镇垃圾集中填埋场建设项目、桂风县Tri Le 乡矿石加工车间项目……对于环保措施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需重新进行选址,如太平阳酒店(Cua Lo);位于 Do Luong 县 Tru Son 乡的 99 号建筑材料股份公司采石场;位于 Hung Nguyen 县 Hung Yen 乡的废物处理综合体……

此外,该部门还在评估 18 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检查了现有环境状况。仅在过去 3 年中,环境保护厅就评估和批准了 209 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其中 51 个项目涉及矿产开采活动的环境恢复。为 210 个单位评估并颁发危险废物源登记簿;为 13 个单位检查并颁发废料进口合格证书;组织评估 1 个单位的溢油应急预案。在县一级,已评估并确认了 1,325 个环境保护承诺;超过 200 个环境保护项目已得到评估和确认。



检查 Nam Cam 工业园区 Habeco 啤酒厂的废水处理系统。

在提高环评报告审批质量的同时,环保局还加大了项目环评报告后检查审核力度。2011-2012年两年间,环保局配合主管部门对近70家生产经营单位环评报告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决定批准其环评报告。从而及时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在环评报告中承诺的环境保护措施,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增加了环保投入。

近年来,在环评报告评审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尝试,有助于控制和减少该省开发投资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然而,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报告评审处处长白雄居先生表示,这项工作目前暴露出一些亟待克服的不足。例如,一些投资者仍然缺乏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将项目环评报告的编制视为一种“程序”,没有与环保服务咨询单位密切配合,寻找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

另一方面,由于担心资金投入,许多投资者未能妥善或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中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这给国家管理机构的审核和确认带来了困难。另一个问题是,环评报告的评估和审批费用(根据2007年省人民议会的决议)为每份文件500万越南盾,这已经过时了。“实际上,评估过程必须组织实地考察;有些项目在实地考察后仍不满意,必须取样进行分析验证;还要召开环评报告评估委员会会议……如果每份文件只收取500万越南盾的费用,那就太不合理了。”白雄居先生补充道。


文章及照片:Minh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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