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应该放弃摩托车?
如果胡志明市交通局的提议获得批准,从明年开始,每辆摩托车将根据其气缸容量缴纳每年5万至15万越南盾的“道路使用费”。
![]() |
胡志明市近 600 万摩托车主很快将需要缴纳道路使用费 - 图片:Diep Duc Minh |
事实上,河内市自2013年8月1日起已在29个区、镇和城市实施了这项收费制度。2013年,河内市拥有450万辆摩托车,征收金额达550亿越南盾,征收率约为21%。然而,根据河内市人民议会的决议,区和镇两级各占10%,乡一级各占20%,以支付组织收费的费用。每户收费由居民小组负责,并提交给区税务官员。然而,区必须增派官员进行统计和审核,导致收费机构相当繁琐。
虽然收取的金额不多,但维持收费活动所需的实施时间和人力资源却非常大。
“已经包含在油价里了,干嘛直接收?”
在胡志明市,交通运输部建议对气缸容量高达 100 cm3 的摩托车征收 50,000 越南盾/年(与之前的提议相比减少 10,000 越南盾);对气缸容量在 100 cm3 至 175 cm3 之间的摩托车征收 120,000 越南盾/年;对 175 cm3 以上的摩托车征收 150,000 越南盾/年;对单缸发动机的四轮货车征收 216 万越南盾/年。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裴春强在回答Thanh Nien的提问时解释说,胡志明市是尚未根据政府法令对摩托车征收道路使用费的三个省市之一。同时,胡志明市严重缺乏道路维护和维修资金,目前只能满足20%的需求,尤其是在郊区和农村交通。裴春强表示,如果该项目在2014年9月的市人民议会会议上获得批准,交通运输部提议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费用。截至2014年初,胡志明市已注册摩托车近580万辆。这还不包括每天在市内行驶的来自其他省份的100多万辆摩托车。如果最低征收率为5万越南盾/年/辆车,那么每年将额外获得2900亿越南盾用于道路维修、保养和维护。
与此同时,区和乡级地方当局表示担心他们“无法处理所有问题”。多福乡(平政县)乡长阮文成分析道:“我们乡有大约4000户居民。如果把征收工作下放到乡里,群众有什么反应,也会反映到乡里,而不是市里。目前,所有费用都是通过群众征收,乡里落实起来很困难。而且,乡里也没有专门负责征收的人员,如果他们兼任,就无法完成。至于把这项工作落实到村里,之前在征收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方面的经验并不成功,因为村里的工作人员没有工资,每个月只有几十万越南盾的生活费。如果下放到村里,这支队伍可以做到,但如果全部下放到村里,恐怕就无法全部做到了。”
第九郡富友坊人民委员会书记兼主席陈福兴表示,目前该坊仅对辖区内摩托车数量进行了普查,等待上级指示。虽然尚未开始征收摩托车使用费,但在普查期间,许多人向坊官员提出质疑,为什么他们之前将摩托车使用费包含在汽油价格中,而现在却要求直接向车辆收取。许多家庭拥有3到4辆摩托车,因此需要缴纳的摩托车使用费数额不小。
不应把负担加在人民身上。
由于认为组织征收摩托车道路养路费成本高、费时,而征收金额太少,今年4月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组织的《收费条例》说明会上,多位专职国会代表建议政府考虑取消此项费用。因为根据交通运输部报告,2013年道路养路费基金从汽车征收了5.5万亿越南盾,而摩托车预期收入为2.6万亿越南盾,但实际只有5000亿越南盾(约占20%)。不少意见认为,摩托车是人们喜爱且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如果这项费用价值不大,管理和组织成本太高,不相称,是否应该停止征收。
河内交通大学副教授阮光全表示,不仅河内,许多已实施收费的地方都面临同样的情况:收费金额少,但收费系统成本高昂且复杂。阮光全博士评论道:“征收摩托车道路使用费是法律规定,如果要废除,就必须修改法律。但与其立即废除,不如推迟征收。就像许多给民众带来不便的不合理税种一样,政府也推迟了征收。”
交通专家范生表示,该项目预计每年仅为胡志明市带来3000亿越南盾的效益,与胡志明市的经济规模相比,如同“沧海一粟”。这耗费时间,却收效甚微。政府应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交通专家阮文树博士也表示,从实施之初,他就表示不应该向摩托车收取费用。摩托车骑手通常收入较低,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工人。此外,许多人对每辆车都要付费感到不满,因为有些摩托车是可以骑的,有些则不用骑。
据 Thanh Nien 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