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Bank被要求支付1500亿越南盾的担保金。
11月28日,Vinaconex - Viettel Finance Joint Stock Company (VVF) 就东南亚商业股份银行 (SeABank) 否认对1500亿越南盾债券担保案承担责任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1 年 10 月,SeABank 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无编号),担保 Vina Megastar Group Joint Stock Company 发行债券,该担保函由 SeABank Hai Ba Trung(河内)前副总经理兼董事 Nguyen Thi Huong Giang 女士签署并签发。
2012年4月28日,阮氏香江女士被东南亚银行(SeABank)解雇。与此同时,Vina Megastar公司的债券已到期,但该公司仍未向VVF支付本金和利息。VVF根据江女士签署的担保函,请求东南亚银行履行其担保义务,支付Vina Megastar公司1500亿越南盾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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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SeABank拒绝付款,因为它认为该保函无效。根据SeABank目前关于阮氏香江女士签署的保函的管理记录,该行没有与Vina Megastar签订的保函申请文件和保函合同,SeABank的管理系统中也没有Vina Megastar集团的保函交易记录。江女士滥用职权,擅自为VVF公司签署并签发了超出其权限的企业债券保函,因此该保函无效。
许多相关“受害者”已向调查机构递交投诉信,但VVF的回应却截然不同。在新闻发布会上,VVF的律师表示:“我们并非针对任何个人的具体责任,而是关注法律责任,也就是SeaBank的责任。” VVF还表示,所有法律证据都对VVF有利,但会通过谈判寻求和平解决方案,避免引发紧张局势,因为这场纠纷可能会对金融和银行业市场的整体形势造成负面影响。VVF还指出,在这起担保案件中,SeaBank的一位副总经理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
目前,河内市公安局经济和公务犯罪调查局已受理阮氏香江女士在东南亚银行任职期间的违法行为案件,以查明真相。
根据 Datvie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