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8省市推行家庭医生模式。
从今天(7月15日)起,家庭医生模式将在全国8个省市试点,允许家庭医生诊所按照医疗保险法的规定开展医保医疗检查和治疗业务。
这是卫生部近日印发的《指导家庭医生和家庭医生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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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家庭医生中心。图片来源:bacsigiadinhhanoi.vn |
根据该通知,河内、胡志明市、海防、芹苴、太原、承天顺化、庆和、前江等8个省市将率先开展家庭医生模式试点。
《通知》明确,家庭医生是取得执业证书,在家庭医学领域从事诊疗工作的人员。家庭医生按照执业证书规定的执业范围,负责对个人、家庭和社区进行全面、持续、综合、协调的健康管理;疾病的筛查和早期发现;在专业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急救、诊疗、康复;健康咨询、疾病预防、预防健康风险行为,以提高个人、家庭和社区自我防护和健康促进能力等工作。
该通知还规定:家庭医生诊所必须建立个人、家庭的全面健康管理档案;同时,对健康管理登记人员的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责任。
家庭医生诊所可以是由个人家庭医生设立并注册的独立的私人诊所;也可以隶属于私人综合诊所。
此外,综合医院或公社卫生站的检查部门也有家庭医生诊所的模式,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兼并和补充家庭医生诊所的职能和任务。
如果诊所是公立机构,其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的价格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营机构有权自行定价,但必须公开发布。诊所也可以提供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
卫生部分析,家庭医生与上门医生完全不同,上门医生只是临时性的出诊,而家庭医生则是一种长期、连续、社区化程度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因为他们还承担着参与疾病预防指导、疾病早期发现、慢性病控制等工作的责任。
家庭医生项目是卫生部希望减轻医院负担的活动之一。该诊所系统为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服务。
据越南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