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心脏病医院前院长阮光俊出庭日期
4月17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将对河内心脏病医院招标投标违法案件进行一审审理。
阮春文法官主持了此次审判。合议庭传唤了民事原告河内心脏病医院以及相关义务和利益相关方,包括AIC越南投资与评估股份公司和另外两名个人。
参与辩护的律师有10余名,其中阮光俊先生的辩护律师有2名。
12人因“违反招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名被提起公诉。被告人为:阮光俊(1967年生,原白梅医院院长)、黄氏玉香(1961年生,原河内心脏病医院副院长)、阮氏勇行(1969年生,原河内心脏病医院总会计师、财务会计部部长)、段仲平(1960年生,原河内心脏病医院医疗物资部副部长)。
严俊灵(1980年生,原河内心脏医院医药物资部副部长);阮德登(1976年生,黄牙医疗器械股份公司董事长)、潘俊达(1967年生,原金和发生物技术股份公司董事长、副经理)、范辉立(1952年生,黄牙公司经理)、范氏金莺(1981年生,黄牙公司总会计师);
陈富雄(1976年出生,AIC越南投资与评估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阮红勇(1982年出生,AIC评估公司副总经理、评估师),阮忠勇(1989年出生,AIC评估公司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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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光俊先生。 |
起诉书称,自2015年起,时任河内心脏病医院采购委员会主任兼主任的阮光俊先生(Nguyen Quang Tuan)制定了一项政策,允许多家企业先将物资委托给医院使用。之后,阮光俊先生指示下属为中标企业办理合法化手续并完成付款手续。
由于以前相识,黄牙公司董事长阮德登和金和发公司董事长潘俊达前来商谈此事,俊达同意让两家公司按照俊达、邓先生和达先生商定的价格向医院出售心血管介入耗材。
2016-2017年,河内心脏病医院组织了专门采购心血管介入耗材的单独招标,总价值超过5950亿越南盾。
黄牙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5个标段,金和发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4个标段。
为了使黄牙公司和金和发公司购买心血管介入耗材的招标文件合法化,Tuan先生和其他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干预招标活动。
据指控,被告人原为河内心脏病医院官员,与其他被告人合谋,按照河内心脏病医院的要求和阮光俊先生批准的2016年采购计划中的定价,出具价格评估证书,确保黄牙公司和金和发公司中标并违反规定销售医疗用品。
这导致河内心脏病医院和社会保险基金在2016年第5个项目上损失了超过228亿越南盾。
截至2017年,Tuan先生及其同伙继续合法化4个缩短招标包的招标程序,使用2016年招标包的材料单价来支付Hoang Nga公司、Kim Hoa Phat公司和一些提前发货的公司的寄售货物和二手货物,给河内心脏病医院和社会保险基金造成超过300亿越南盾的损失。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称,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Tuan先生及其同伙的犯罪行为造成了536亿越南盾的损失。
审判预计将持续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