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外国人后逃跑的人的报复日
(Baonghean.vn)——Thi与同伙抢劫两名中国人后立即逃窜。逃亡近三年后,Thi自首并被判入狱。
11月18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被告人阮盛氏(1995年出生)进行开庭审理。阮盛氏家住清章县玉山乡。
2019 年 9 月左右,Thi 正在河内工作,他的朋友 Nguyen Dang Hao(1991 年出生,居住在 Ngoc Son 公社)邀请他到义安省抢劫外国人。
郝某因打足球赌输了钱,向堂兄陈氏新(1981年出生,居住于清章县武列乡)借钱,萌生了抢劫的想法,但未能得逞。
因此,当得知谭某要带两个中国人去越南收购水牛、奶牛和木材贩卖牟利时,郝某便动了抢劫的念头。谭某知道表哥的意图,便予以拒绝,但听郝某说“一切交给我吧”,便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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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盛氏。照片:陈武 |
确认两名外国人身份后,郝和蒂乘车前往义安省,在清章县玉山乡人民委员会附近等候抢劫钱财。
2019年9月27日凌晨2点左右,谭某与两名中国人刚下车,一名陌生人突然冲进来,击打他们的头部,向他们脸上喷胡椒喷雾,抢走5.7万元人民币(折合1.82亿越南盾),随后逃走。
按照计划,谭某带着两名中国人到警察局报案,假装遭遇抢劫。然而,谭某前后矛盾的供述并没有骗过警方。
陈氏坦自知无法抵赖,便低头认罪,同时联系堂兄和陈氏,要求他们自首。然而,由于陈氏和郝氏二人逃走,侦查机关对其发出了通缉令。陈氏坦后来因“抢劫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至于Thi,在逃亡三年多之后,他于2022年7月自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被告承认犯罪事实,并称郝某给了他5000万越南盾。但Thi表示,他后来要求妻子将这笔钱转给郝某,以偿还受害者。关于逃避逮捕的行为,被告称自己“因为害怕入狱而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