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关于提高法律文件起草和颁布工作质量的指示

嘉辉 DNUM_BHZAJZCACD 14:58

(Baonghean.vn)——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发了 2023 年 9 月 13 日第 25/CT-UBND 号指示,关于继续提高该省起草和颁布法律文件的质量。

第25/CT-UBND号指示明确指出:近年来,在党委、机关和祖国阵线、各机关、部门、分支机构、从省到基层各政治社会组织的重视和配合下,我省制定、颁布法律文件(QPPL)和组织执法工作已取得许多重要成果。义安省已建立相对同步、日益完善的QPPL文件体系,在社会生活领域发挥规范作用,及时具体化党的主张、政策、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国防安全作出贡献。

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全省法律文件起草工作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和不足:有的文件一致性、稳定性还未得到保证;有的规定不适应实际要求,适用困难;有实施细则的法律文件出台缓慢的状况还没有彻底解决;一些地方执法机构还比较混乱、不到位;一些干部群众守法意识还不强……

造成上述局限性和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一些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认识、自觉、责任心不够强;法律起草工作纪律不严;协调配合不紧密、不有效;文件起草和执行衔接不紧密;直接工作人员数量还少,能力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法律起草和执行的资源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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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检查厅厅长、检查组组长胡光辉介绍了义安省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摄影:金莺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法律文书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质量,增强执法效能,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和任务,省人民委员会要求:

*主任居住、省直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董事长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采取措施,提高对立法执法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领导、指导和管理中优先重视,集中智慧和资源;将立法与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各部门、行业、领域的领导;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领导本部门、行业、地方的法律文件起草工作,并对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

——严格按照各级党代会决议、党的主张、政策、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以及地方的实际要求,确定发展机制和政策的优先领域,重点吸引投资,改革行政体制,为民众和企业创造便利条件,加强简政放权,有效调动资源,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同时解决出现的实际问题,排除困难和障碍,建立完整、同步、及时、可行的文件体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程序出台法律文件。提高起草、评议、评估和收集受案主体意见的质量,确保机制和政策的群众参与机制。认真听取意见,充分、实质性地解释,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注重总结执法情况,评估政策效果,加强政策沟通,凝聚共识,特别是针对具体政策。建立检查、监督和控制机制,避免在机制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受集团利益、部门利益左右。

- 加强法律文件起草工作的纪律和秩序。明确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起草、提出政策建议以及法律文件起草、报送等方面的责任。彻底解决文件拖延、逾期不发等问题,严格控制法律文件在程序之外的发放。此项活动成果将作为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和行政改革成效的标准之一,并作为对相关机关、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表彰、评优评先的标准。

——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和责任感,特别是起草机关和评估机关的作用。省、地方各部门、行业、领域与司法部、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议会各专门机关更加密切、主动、负责地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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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法律文书审查局局长胡光辉率领的检查组与省人民委员会合作,对法律文书进行检查和审查。照片:金樱

- 提高执法机构的效率和效力,具体包括:

+ 注重创新宣传、普及和深入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政策法律特别是国家法律文件的方法,大力转变学习、理解和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自觉性,同时将其作为组织执法的投入环节。

+明确任务分工、协调责任和组织实施已颁布法律文件的首长责任制。积极宣传、指导,解决组织实施法律文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 进一步提高执法组织过程中的政策响应能力,特别是接收和处理来自群众和企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的能力。注重与企业和群众沟通,探讨政策执法中的困难和不足。

+ 加强执法检查、考核和监督,发现并及时严肃处理执法中存在缺陷和违法行为的个人和组织。同时,及时奖励在立法和执法中取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

——加强对所管理领域、行业法律文件的检查、审查,对内容矛盾、重复、不当或者不切实际的,依法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更加重视安排和指派主管官员和公务员直接参与法律制定、审查、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知识、技能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培养。优先配置资源(资金、设备),服务于法律制定、审查、检查和监督工作。

*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居住正义

——继续发挥咨询作用,协助省人民委员会对国家管理制定、颁布、检查、审议和执行法律的工作。主持并密切配合省、地方各部门、行业、部门的工作,研究并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提出加强我省制定、检查、审议和执行法律工作的建议。

——发挥好法律文件评审机构作用:提高评审质量,独立评审,明确表达评审意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的文件草案不组织评审。

-负责监督、督促、检查本指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出现的问题并提出适当的解决办法。

* V吃饭的房间省人民委员会:

配合司法厅,每年就提交省人民议会的决议草案清单提供咨询;在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法律文件草案之前,进行审查和审核;配合省各部门、行业、领域和相关机构处理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和内容,听取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提出创新方案,缩短文件提交和发布时间。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的文件草案,不予受理或提交省人民委员会。

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还要求内务部配合司法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地方研究并整合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以开展法律和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财政部根据国家预算法和现行预算权力下放规定,提供咨询并指导资金分配,确保全省法律建设、检查、审查和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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