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出台针对公社、街道、村、村组兼职工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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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 乂安省人民议会第十七次会议(任期2021-2026年)批准的内容之一是,对公社、街道、村、村和村的非专业工人的头衔和津贴进行规定;并向公社级组织分配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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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及表决现场,审议并表决通过会议决议。摄影:Thanh Cuong

12月7日下午,2021-2026年任期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讨论,表决通过提交会议的决议,包括关于乡、村、街、村级非专业工作人员称号和津贴规定的决议;关于村、村、街、村直接参加活动人员每月资助标准的决议;关于村、村、街、村群众动员队工作经费资助标准的决议;关于乂安省乡级社会政治组织工作经费分配标准的决议。

公社级17个岗位规定,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3-1.5倍

据此,该决议规定,在公社一级设有17个非职业积极分子职位,包括:党委办公室;军事指挥部副司令;党检委员会副主任;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老战士协会副主席;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农民协会副主席;胡志明共青团副书记;老年人协会主席;红十字会主席;兽医;植物保护-农业推广-林业推广-渔业推广;文化站经理-广播电台经理;财务主管;建筑秩序-交通-环境或城市规则经理;人民保护委员会主席(针对坊和镇);人民保护委员会副主席(针对坊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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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团兼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副主任、会议秘书阮氏英华在会议上提交了决议草案。图片:Thanh Cuong

乡镇级非专业工作人员的津贴水平分为两个等级:16个职位的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5倍;其余民防部门副主管职位的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3倍。

因此,在公社一级,又增加了4个公社一级非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包括:党委办公室;文化馆-广播电台经理;财务主管;建设秩序-交通-环境或城市规则经理。

村组、街道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津贴规定

该决议还规定了村、村组、街道、公社兼职人员的职称和津贴;对直接参加村、村组、街道、公社活动的人员每月资助标准;对村、村组、街道、公社群众动员队伍活动资助标准。

具体而言,在村、居、街、公社设置3个非职业积极分子岗位,包括:党支部书记;村、居、街、公社长;前方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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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与会代表同意通过该决议。图片:Thanh Cuong

村、寨、街、社非专业工人3岗位月津贴分为两类:

对于拥有350户以上(街道为500户以上)或治安状况复杂、边境、岛屿的村、寨、公社,党支部书记和寨长的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2.1倍,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8倍。

其余村组,党支部书记、村长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6倍,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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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代表。图片:Thanh Cuong

直接参与村组、街区活动的人员称号和支持等级规定

对350户以上(街道500户以上)或治安复杂地区、边境、海岛等地区的村、居、街、社直接参加活动的人员职称及每月补助标准作出规定;其中,民警-村、居、社副社长为基本工资的1.1倍,村组长为0.8倍,农会、老战士会、妇联、老年会、团支部书记为基本工资的0.33倍。其余村,民警-村、居、社副社长职务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0.95倍,村组长为0.7倍,工会、团支部书记为基本工资的0.28倍。

民防队队长—副队长每月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的0.75倍;民防队队员每月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的0.45倍。

对于在贫困乡(根据政府规定)从事人口工作的村、村组、公社卫生工作者,其工资为基本工资的0.65倍,另外还有每月15万越南盾的支持;在其余村庄,其工资为基本工资的0.45倍,另外还有每月15万越南盾的支持。

群众动员团体运行经费支持标准规定

350户以上(500户以上为街区起)的村、小村庄、街区、村;治安秩序复杂的重点乡级行政单位村、小村庄、街区、村(根据主管部门决定);边境和岛屿地区乡级行政单位村、小村庄、街区、村,对民运队伍的运行支持水平为每队每年250万越南盾。其余村、小村庄、街区、村的民运队伍支持水平为每队每年200万越南盾。

关于向社区组织拨付工作经费的规定

该决议规定了各乡级社会政治组织业务预算的分配标准,其中包括:退伍军人协会、妇女联盟、农民协会、胡志明共产主义青年团。

其中,一类乡级行政单位扶持标准为2000万越南盾/单位/年;二类乡级行政单位扶持标准为1750万越南盾/单位/年;三类乡级行政单位扶持标准为1500万越南盾/单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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