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针对公社、乡、村、村落等地的兼职工人制定了相关政策。
(Baonghean.vn)——义安省人民议会第十七届会议(2021-2026 年任期)批准的内容之一是关于公社、乡、村、村级非专业工作人员职称和津贴的规定,以及向公社级组织分配运营费用的规定。

12月7日下午,义安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2026年任期)举行讨论会,表决通过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决议,其中包括:关于乡、村、区、县级非专业工作人员职称及津贴规定的决议;关于乡、村、区、县级直接参与活动人员月度补助标准的决议;关于乡、村、区、县级群众动员队伍运作经费补助标准的决议;以及关于义安省乡级社会政治组织运作预算估算分配标准的决议。
乡级17个职位的相关规定,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3至1.5倍。
因此,该决议规定,乡级设有17个非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包括:党委办公室;军区副司令;党的检查委员会副主任;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退伍军人协会副主席;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农民协会副主席;胡志明共青团副书记;老年人协会主席;红十字会主席;兽医;植物保护-农业推广-林业推广-渔业推广;文化馆-广播电台负责人;财务主管;建筑秩序-交通-环境或城市规章负责人;乡镇人民保卫委员会主任;乡镇人民保卫委员会副主任。

乡镇级非专业工作人员的津贴水平分两个等级规定:16 个职位的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 1.5 倍;其余职位(民防部门副主管)的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 1.3 倍。
因此,在公社一级,又增加了4个非专业工作人员职位,包括:党委办公室;文化场所-广播电台经理;财务主管;建设秩序-交通-环境或城市规则经理。
村庄和街区非专业人员职称和津贴规定
该决议还规定了村、乡、区、公社兼职工人的职称和津贴;直接参与村、乡、区、公社活动的人员的月度补助水平;以及对村、乡、区、公社群众动员队活动的财政支持水平。
具体来说,在村、乡、区、公社设有3个非专业积极分子职位,包括:党组书记;村、乡、区、公社负责人;前线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村、乡、区、公社非专业工作人员三个岗位的月津贴分为两类:
对于人口超过 350 户(街区人口超过 500 户)的村庄、乡镇和公社,或者治安状况复杂、有边界和岛屿的地区,党组书记和乡长的月津贴是基本工资的 2.1 倍,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月津贴是基本工资的 1.8 倍。
对于其余的村庄和街区,党组书记和村长的月津贴是基本工资的 1.6 倍,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月津贴是基本工资的 1.3 倍。

关于直接参与村落和街区活动的人员的头衔和补助水平的规定
对直接参与村、乡、区、村落活动的个人(包括警务人员)的职称和月度津贴标准规定如下:对于人口350户及以上的单位(区为500户及以上),或治安复杂地区、边境地区、岛屿地区,包括警务人员在内,村、乡、村落副村长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1倍;村组长津贴为基本工资的0.8倍;农民协会、退伍军人协会、妇女协会、老年人协会和青年联合会支部书记的津贴为基本工资的0.33倍。对于其他乡、村落,警务人员、村、乡、村落副村长的津贴为基本工资的0.95倍;村组长津贴为基本工资的0.7倍;各协会和青年联合会支部书记的津贴为基本工资的0.28倍。
民防队队长兼副队长的月度津贴为基本工资的 0.75 倍;民防队队员的月度津贴为基本工资的 0.45 倍。
对于在乡村、村落和公社从事人口工作的医务人员(根据政府规定),其工资为基本工资的 0.65 倍,并额外获得每月 150,000 越南盾的补助;在其他村庄,其工资为基本工资的 0.45 倍,并额外获得每月 150,000 越南盾的补助。
关于为群众动员团体运作提供财政支持水平的规定
对于人口350户及以上的村、乡、区(区为500户及以上);根据主管部门的决定,治安状况复杂的重点乡级行政单位辖区内的村、乡、区;以及边境和岛屿地区的乡级行政单位辖区内的村、乡、区,群众动员队伍的运作经费为每队每年250万越南盾。其余村、乡、区,群众动员队伍的经费为每队每年200万越南盾。
关于向乡级组织分配运营费用的规定
规范乡级社会政治组织(包括:退伍军人协会、妇女联合会、农民协会、胡志明共青团)运营预算估算分配标准的决议。
具体而言,第一类乡级行政单位的补助金为2000万越南盾/单位/年;第二类乡级行政单位的补助金为1750万越南盾/单位/年;第三类乡级行政单位的补助金为1500万越南盾/单位/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