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官方通告,呼吁保障农历新年期间的秩序和交通安全。
2025年1月20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03/CD-UBND号公函,关于确保2025年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电报内容明确指出,为落实总理2025年1月16日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的第04/CD-TTg号电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省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区、市、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指导切实落实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24年12月21日第49/CD-UBND号电报和总理2024年12月12日关于加强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的第132/CD-TTg号电报,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省警察
指示各单位和地方警察加强巡逻管控,严惩违反公路、铁路和水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重点查处、侦查、惩处造成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主动制定防范非法飙车、扰乱公共秩序集会的计划,坚决制止一切妨碍执法行为。检查航空、铁路、河流通道、客运码头、内河航道和航道安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 指示交通警察部门落实春节高峰期的执勤制度,并按以下规定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交通事故情况:
+ 每日报告:从 2025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 日(即农历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5 日),交通警察局将于每天上午 11:00 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 vpatgt@gmail.com 将报告发送至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汇总报告:交通警察局汇总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日春节期间(即农历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5日)的交通秩序和安全情况,并与2024年春节同期进行对比,于2025年2月2日上午11时前送交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汇总并上报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省委、省人民委员会。

交通部
- 制定并有效实施2025年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的旅客运输计划。
- 指示重点交通单位(汽车站、火车站、机场)进行环境清洁和维护,以确保春节期间满足人民的需求;要求客运业务单位安排足够的车辆,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提高春节期间为旅客提供服务的运输能力和安全性。
- 直接指挥在已开发道路上工作的单位采取措施,确保道路安全、交通畅通,引导车辆平稳安全地行驶,避免在其管辖的道路上发生交通堵塞或事故。
- 加强对指定路线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和交通安全系统的管理和定期维护,重点关注主要交通路线、通往旅游区和节庆区的路线和路段。
- 指示交通监察部门加强对主要交通枢纽(汽车站、火车站、内河航运码头)公路和内河航运客运活动中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协调确保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高风险路段的交通畅通,尤其是在荣市及其进出门户道路上。

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主持协调有关部门、分支机构、行业、单位和地方加强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法律的宣传、传播和教育;敦促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单位和地方落实本公函内容;根据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规定,更新和汇总交通秩序和安全情况报告,并结束高峰期。
区、市、乡人民委员会
制定实施计划,确保具体任务分配、详细清单、责任机构指定以及实施所需资源的分配。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监督、督促,并使用具体指标进行量化评估总结。
- 指导各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研究,安排花卉和观赏植物销售点,以满足当地居民的春节购物需求,确保秩序井然、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城市美观等符合要求。处理市场、商业和垃圾倾倒侵占道路走廊、人行道、路边和路缘石的行为,尤其是在节假日和春节期间;加强清理走廊和防止再次侵占道路的工作。
坚决处理地方道路(区道、乡道)上的山体滑坡和损坏;检查已开通道路的交通安全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跨河、沿河客运码头和吊桥的缺陷。暂停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内河码头以及未按规定登记和检验的客运车辆的运营。

第二道路管理区提案
- 指导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其管理范围内国家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便捷地通行,以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
- 检修、维护和修复交通基础设施系统,确保交通顺畅安全,让民众安心享受春节假期。制定合理的交通组织和管控方案,绝不允许在其管辖的国道和快速路上发生交通拥堵。
指示荣市绕城公路BOT分公司和BOT QL.1 Cienco4成员有限责任公司02 - 319公司全面、正确地执行所分配道路交通工程的管理、维护和运营规章;在收费站安排充足的人员和车辆,以便在车辆密度突然增加时疏导交通……
请省级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各区、市、乡镇人民委员会认真落实本公函;组织人员指导部署各项任务,保障交通安全,并公布热线电话,接收和处理与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相关的问题。汇总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日(即农历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5日)春节假期9天的交通安全报告,并于2025年2月2日11时前送报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便其按规定汇总报告报省人民委员会和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