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关于确保农历新年期间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官方批示
1月20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03/CD-UBND号批示,关于确保2025年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交通秩序和安全。
电报内容明确指出,为落实政府总理2025年1月16日第04/CD-TTg号关于加强2025年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的报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指导有效落实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24年12月21日第49/CD-UBND号电报和政府总理2024年12月12日第132/CD-TTg号关于加强2025年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的报告,重点做好以下内容:

省警察局
——指导各单位、地方公安机关加强巡逻管控,严厉查处违反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重点检查、侦查、查处造成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积极制定防范非法飙车、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预案,坚决制止一切抗拒执法的行为。检查航空、铁路、江河道口、客运码头、内河航道和水道等安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 指示交通警察局落实春节高峰期间执勤制度并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以下交通事故情况:
+ 报案日期: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日(即农历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5日)交警部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保护]每日上午11点前向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
+ 总结报告:交通警察局总结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日(即农历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的数据和交通秩序、安全情况,与2024年春节同期进行比较,于2025年2月2日上午11点之前送交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便按规定向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省委、省人民委员会进行总结和报告。

交通部
——制定并有效实施2025年春运旅客运输计划。
——指导重点交通运输单位(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做好环境清洁维护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要求客运经营单位安排足够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提高春节期间客运运输活动的运力和安全性。
——指导道路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疏导车辆畅通,确保所管道路安全平稳运行,避免发生交通拥堵或事故。
——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和指定路线交通安全系统的管理和定期维护,关注主要交通路线、通往旅游区和节日地区的路线和路段。
——指示交通监察局加强对主要交通枢纽(汽车站、火车站、内河码头)公路、内河客运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协调保障交通事故高发路段,特别是荣市及出入该市的门户路线的交通安全。

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分局、行业、单位和地方加强交通秩序和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督促各部门、分局、行业、单位和地方落实本批示内容;更新、汇总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报告,按照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规定结束交通高峰期。
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任务清单、责任机构和资源配置,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督促督办,并运用具体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总结。
- 指导职能单位组织调查、研究,布置花卉、观赏植物销售点,满足当地居民春节购物需求,确保秩序、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城市美观等要求。处理侵占道路走廊、人行道、路边、市场、商业和垃圾倾倒处,特别是在节假日和春节期间;加强清理走廊和防止再次侵占道路的工作。
——坚决整治地方道路(区道、乡道)塌方、塌方;清理已开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跨江、沿江、悬索桥客运码头存在的缺陷。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内河码头、未按规定登记检验的客运车辆,依法暂停运营。

道路管理区 II 提案
——指导落实维护其管理权限内国道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的工作,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安全、便捷,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
——全面检查、维护和抢修交通基础设施系统,确保春节期间交通畅通安全。合理组织、规范交通,坚决杜绝辖区内国道和高速公路发生交通拥堵。
指示荣市绕城公路BOT分公司和BOT QL.1 Cienco4成员有限责任公司02-319公司全面、正确执行负责管理的交通工程道路管理、维护和开发规定;在收费站安排足够的人力和车辆,以便在车辆密度突然增加时疏导交通……
要求省级各厅局、各部门、各部门,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本批示,组织人员指挥部署保障交通安全工作,公布热线电话,受理和处理保障交通秩序安全有关问题,汇总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日(即农历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5日)春节假期9天工作情况,于2025年2月2日11时前报送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便按规定汇总报告报送省人民委员会和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