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实施《身份识别法》的计划
(Baonghean.vn)——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 2024 年 3 月 8 日第 173/KH-UBND 号计划,关于在该省实施《身份识别法》。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各厅、部门、县人民委员会和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制定具体路线图,确保《身份识别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在全省同步统一实施。同时,定期检查、督促,及时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有关部门、部门、地方配合新闻机构,向全省全体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武装部队人员和各界群众开展《身份证明法》基本内容和实施指南文件的宣传、传播和教育。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省警察厅配合各厅、部门、行业和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开展以下工作:
- 为直接参与身份管理的机构、组织领导人和人员组织专门培训和职业发展。
- 按照国家管理部门的授权,审查与《身份识别法》相关的法律文件;按照权限执行或建议主管部门及时修改、补充、替换、废除或发布新的法律文件,以确保《身份识别法》的规定和相关具体法律文件及实施细则得到遵守。
- 参与起草具体体现身份识别法规定内容的法律文件并提出意见。
-根据《身份证法》及其实施文件的规定,组织向公民发放身份证。
——组织检查《身份证明法》和制定、指导该法实施的法律文件的实施情况。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省各厅、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组织开展专业数据库与国家人口数据库、身份数据库的对接和共享工作,确保信息安全,保护个人信息。

根据本计划,省有关部门、行业、部门、县、市、镇人民委员会要按时组织实施,确保及时性、同步性、统一性、有效性和效率。
《身份识别法》于2023年11月27日由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7章46条,规定了国家人口数据库、身份数据库;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件;有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法律适用于越南公民;居住在越南境内具有越南血统但国籍尚未确定的人员;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