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关于2030年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的决议
决议的总体目标是稳步发展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推动义安省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乂安省委刚刚颁布了关于2030年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的第17-NQ/TU号决议。

决议的总体目标是稳步发展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我省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逐步将义安省打造成为中北部地区科技中心,重点关注科技应用和转化;推动创新型企业发展。发展人力资源,构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义安省重点科技领域的科技组织体系。
2030年具体目标:
- 全要素生产率(TF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品产值比重达到45%以上,PII创新指数进入全国前20名。
- 符合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初创企业标准的企业数量比2020年增长3倍;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比例达到企业总数的40%。 支持6至12家科技型企业提高生产力并开发新产品。
- 工业产权保护登记主体达到3000个。
- 全省主要产品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在全国处于较好水平。
- 每万人口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数量(全时折算)达到12人。
为实现上述目标,决议提出以下主要任务和措施:
- 加强各级党委和组织的领导,提高国家管理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效率。
- 增强科技创新潜力。
- 加强科技研究、应用,推动重点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发展。
- 发展科技创新市场。
- 促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对接。

关于实施:
1.省委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党的执行委员会、党的代表团、咨询和支持机构指导组织学习、研究、深入理解和宣传决议;制定落实决议的计划和方案;定期监督、检查和评估执行结果;定期向省委执行委员会(通过省委宣传部)总结和汇报决议的执行情况。
2.省人民议会党组领导、指导审查、修改、补充和完善全省科技创新领域有关机制、政策;定期监督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3.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执行委员会领导并指导省人民委员会制定落实决议的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各地方的具体责任和任务。指导科技创新预算的分配,确保符合规定。定期总结、汇报执行情况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
4.省祖国阵线党委、省级政治社会组织要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科技创新作用的认识;提供咨询和反馈,推动科技创新活动。
5.省委检查委员会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决议执行情况的领导、指导和组织进行检查和监督。
6.省委宣传部负责主持、配合有关机关、单位定期督促检查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对本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和终审,并向省委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该决议已传播至党支部和大众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