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关于2030年前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的决议
该决议的总体目标是坚定发展科学、技术和创新,真正使其成为义安省经济快速、可持续增长的驱动力。
义安省委刚刚发布了关于到2030年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的第17-NQ/TU号决议。

该决议的总体目标是坚定发展科学、技术和创新,使其真正成为全省经济快速可持续增长的驱动力。逐步将义安省建设成为中北部地区的科技中心,重点是科技的应用和转化;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全省重点科技领域,发展人力资源,构建科技组织体系。
到2030年的具体目标:
- 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科技投入占预算总支出的1%。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品价值占比至少达到45%。PII创新指数位居全国前20名。
- 符合科技企业和创新型创业企业标准的企业数量比2020年增长了3倍;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企业总数的40%。扶持6~12家科技企业提高生产力、开发新产品。
- 已登记申请工业产权保护的主体数量达到3000人。
- 该省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与全国相比相当不错。
- 科研和技术开发方面的人力资源(全职当量)达到每万人12人。
为实现上述目标,该决议提出了以下主要任务和解决方案:
- 加强各级党委和组织的领导作用;提高国家对科技创新的管理能力和成效。
- 增强科学、技术和创新潜力。
- 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促进重点创新,服务于快速、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
- 发展科学、技术和创新市场。
- 促进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国际合作与联系。

关于实施方面:
1. 省委各级党委、党组织、各级领导机关、省委执行委员会、省委代表团、省委咨询支持机构指导组织学习、研究、宣传和推广本决议;制定执行本决议的方案和计划;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价执行结果;定期总结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省委(通过省委宣传部)汇报。
2. 省人民议会党团领导和指导全省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相关机制和政策的审查、修改、补充和完善;定期监督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3. 省委执行委员会领导和指导省人民委员会制定落实决议的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地方的职责和具体任务,指导科技创新预算的安排,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向省委执行委员会汇报落实情况。
4. 祖国阵线省委和省级社会政治组织要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对科技创新作用的认识;提供咨询和反馈,促进科技创新活动。
5. 省委检查委员会主持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决议的领导、指导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 省委宣传部应当主持和协调有关机关单位,定期监督、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就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最终审查,并向省委报告决议执行结果。
该决议已分发至各党组织和大众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