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关于2030年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的决议
决议的总体目标是大力发展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推动义安省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乂安省委刚刚颁布了关于2030年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的第17-NQ/TU号决议。

决议的总体目标是:大力发展科技创新,真正使其成为我省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逐步将义安省打造成为中北地区科技中心,重点关注科技应用与转化,推动创新型企业发展。发展人力资源,构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本省重点科技领域的科技组织体系。
2030年的具体目标:
- 全要素生产率(TF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达到45%以上,PII创新指数进入全国前20名。
- 符合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初创企业标准的企业数量比2020年增加3倍;具有创新活动的企业比例达到企业总数的40%。 支持6至12家科技型企业提高生产力并开发新产品。
- 工业产权保护登记主体达到3000个。
- 我省重点产品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 每万人口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全时当量)达到12人。
为实现上述目标,决议提出以下主要任务和措施:
- 加强各级党委和组织的领导,提高国家管理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效率。
- 增强科技创新潜力。
- 加强科技研究和应用,推动聚焦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发展。
- 发展科技创新市场。
- 促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对接。

关于实施:
1.省委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党的执行委员会、党的代表团、咨询和支持机构指导组织学习、研究、宣传和推广本决议;制定落实本决议的计划和方案;定期监督、检查和评估执行结果;定期向省委执行委员会(通过省委宣传部)总结、汇报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2.省人民议会党组领导、指导审查、修改、补充和完善全省科技创新领域有关机制、政策;定期监督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3.省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执行委员会领导并指导省人民委员会制定落实决议的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各地方的责任和具体任务。指导安排科技创新预算,确保符合规定。定期总结、汇报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执行情况。
4.省祖国阵线党委、省级社会政治组织要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科技创新作用的认识;为推动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咨询和反馈。
5.省委检查委员会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决议的领导、指导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省委宣传部负责主持并配合有关机关、单位定期督促检查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提出中期检查和终期检查建议,向省委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该决议已传播至党支部和大众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