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颁布有关建设规划管理分配和权力下放的规定
(Baonghean.vn)——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刚刚颁布了关于义安省建设规划管理分配和权力下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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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义安省建设规划的国家管理责任规定如下:
建设厅负责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全省建设规划的国家管理工作,并在专业技术方面接受建设部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就建设规划项目需要咨询建设部、省人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以达成共识。
东南义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负责在其管理范围内,按照已批准的建设规划,进行规划和建设投资的管理、实施;负责就其管理范围内需要征求意见的建设规划项目,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以期获得建设部、相关部委、省人民议会和相关机构的共识。
区级人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建设规划的国家管理,在专业和技能方面接受建设厅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对需要咨询的建设规划项目,向建设厅、区级人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此外,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以下责任:施工规划管理中的协调责任;组织施工规划的责任;规划咨询的责任;规划评估的责任;规划任务和项目的审批的责任;施工规划的调整的责任;施工规划的管理的责任……
该条例共4章18条,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