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安排正规警力进驻乡镇,同时继续使用兼职乡镇警力。
(Baonghean.vn)——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指出:对于半职业化的社区警察部队,特别是作为公务员的社区警察局长,在安排正规警察接管全省社区警察岗位后,这支部队将继续用于确保基层安全和秩序。
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82/TB-UBND号通知,宣布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在2月6日召开的关于安排正规警察担任全省乡级警察职务的宣传、彻底掌握和执行领导指导方针会议上作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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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勇乡警察(谭记)开展群众动员工作。照片:天雄 |
关于安排正规警察人员担任乡级警察职务的问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总结说,在意识方面,明确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这是从省到基层整个政治体系的责任和任务,而不仅仅是公安部门的任务;各级党委和领导部门要集中精力领导和指导,在各级党代会临近之际,坚决、密切地完成社区警务队伍正规化工作。
第二,将正规警察引入公社旨在加强基层安全秩序,而不影响公社一级机关、干部和公务员的安排和精简。
第三,对于半专业的社区警察部队,特别是作为公务员的乡镇警察队长,这支部队将继续用于确保基层安全和秩序(目前,在公安部提出的4个模式中,只有1个模式完全由正规警察组织,其余模式继续使用半专业的社区警察部队)。
在此基础上,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责成内政部依据法律规定,紧急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文件指示,清除有关兼职社区警务力量,特别是兼职社区警务处长的安排、组织和制度政策制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障碍。
根据政府2019年4月24日第34/2012/ND-CP号法令,对于人员减少或缺乏人员的乡镇,应优先安排和分配其他合适的乡镇级公务员职位。
黎鸿荣同志还要求内政部主动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在合并后对公社和城镇进行分类;建议和指导执行内政部2019年11月6日发布的第13/TT-BNV号通知,该通知指导了关于公社、村、居民团体中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建议修改和补充省人民委员会2016年3月4日发布的第24/QD-UBND号决定,该决定颁布了关于义安省公社、街道、城镇公务员的招聘、接收、动员、调动、人数、标准、职责和任务的规定。
对于无法安排或指派的公务员乡级公安局长,内政部应当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与省级公安机关、省委、地方政府协调,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报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批准,暂时停止担任乡级公安局长职务,任其担任副乡级公安局长,但其仍为乡级公务员,其职权和政策保持不变,直至法律另有规定为止(依据2018年《人民公安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丙项规定)。
为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文件咨询工作必须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之前完成。
关于省级公安机关,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责成做好人力资源准备工作,安排正规警察担任乡级公安职务(必须是具备资格、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同志,到基层就能立即投入工作……)。绝对不能让正规警察担任乡级公安职务的安排对治安状况造成负面影响,不能出现空缺;……
省公安机关还需与省委组织委员会协调,建议省委常委会根据2014年5月18日政治局关于公安机关党组织的192/QD/TW号条例,印发文件领导和指导成立乡级公安机关党组。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还要求各区、市、乡镇党委和区级人民委员会,除做好日常工作外,紧急开展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组织中央和省级政策的宣传和实施,指导地方警察部队向干部、党员和当地人民正规化。
组织会议,讨论并商定计划,安排、指派或解决各公务员担任乡警察局长的制度和政策,并按照上述指示安排正规警察担任乡警察局长一职。
建立正规的乡镇警察机关党组,直接承担乡镇警察的职责(待省常委根据2019年5月18日政治局关于规范公安党组织工作的第192-QD/TW号条例制定实施文件作出决定后);……
针对这一问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责成财政厅、计划投资厅、信息通信厅、自然资源环境厅、建设厅等部门和分支机构承担相关任务。
正规警察人员调配至乡镇警察岗位的安排工作必须力争在2020年第一季度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