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罢免一名公社主席
(Baonghean.vn)——尽管没有任何记录或文件证明,在《土地法》生效之前,演州县演泰乡曾经将 7B 国道旁的土地转让或出售给 3 户家庭,但 Trong 先生仍然签字确认向这些家庭发放红皮书。
越南演州县(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对阮文仲先生处分,并解除其演泰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原因是他在该地区土地确认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阮先生今年55岁,担任奠泰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已近9年。
6月4日下午,阮文仲在接受《乂安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纪律处分决定是6月2日开始的。我现在已经回家了,但是还没有交工作。”
案卷显示,2月27日,Trong先生以Dien Thai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身份签署了一份文件,确认公社已在1993年10月15日(1993年《土地法》生效日期)之前将7B国道旁的1,210平方米土地分配给3户家庭。
该土地属于演州县演泰乡与安城县合清乡的边界地区。
![]() |
阮先生签字确认土地来源的地点是假的。图片:撰稿人 |
在该文件中,Trong先生还确认,这些农户在获得土地分配后仍在分配的土地上耕种。土地分配情况由各期管理人员确认,但由于时间久远,土地分配记录已丢失。关于该地块的行政边界,此前曾被Dien Thai公社的一些农户侵占耕种,但自2016年11月7日起,该地块的行政边界已调整为Hop Thanh公社人民委员会管理。
但后来,演州县人民委员会检查组发现,没有任何文件证明演泰公社人民委员会曾经向上述3户人家分配或出售过土地。演泰公社原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当时的地籍官员也证实,公社没有向这3户人家分配过土地。
因此,演州县请求演泰乡人民委员会撤销Trong先生签署的文件,并要求安城县重新考虑向上述3户人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因为Trong先生的确认文件内容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