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负责指导民防演习,以应对灾害和搜救工作。
(Baonghean.vn)——义安省委常委会刚刚发布了第16-CT/TU号指示,指示领导组织全省民防演习,以应对火灾、爆炸、有毒化学品灾害以及搜救工作。
该指令指出,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机关领导、指导并严格执行了2018年6月8日颁布的第22/2018/QH14号国防法和2019年1月2日颁布的第02/2019/ND-CP号民防法令,为提高全体人民的民防意识、责任感和意识做出了贡献。
省级军事指挥部、省级公安机关、省级边防指挥部、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祖国阵线委员会以及省级社会政治组织向省委、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领导、指导和解决该地区的情况;国防部和第四军区下属各军事单位经常协调参与克服该省自然灾害、流行病、森林火灾和搜救行动的影响。
目前,应对大规模、广泛的火灾、爆炸、有毒化学灾害以及搜救工作需要集中领导和指导,以积极主动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避免被动和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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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边防哨所举行的实弹演习中,一支12.7毫米高射机枪小组与民兵部队协同作战,向模拟目标开火,打击渗透边境的敌人。照片:Trong Kien |
为落实2022年3月1日第四军区司令部关于在义安省组织2022年民防演习的第472/CT-QK号指示,义安省委常委要求各级党委、机关部门、分支机构、祖国阵线委员会、省级社会政治团体和省级武装力量切实落实下列内容:
1.有效领导干部、党员、群众和军队全面了解和严格执行《国防法》、2019年1月2日政府第02/2019/ND-CP号民防令以及中央、国防部相关文件。掌握党委、机关领导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地方社会政治组织和力量在应对火灾、爆炸、有毒化学品灾害和搜救工作中的协调运作机制。
调动力量、手段、地方资源和措施,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在全省到基层形成高度共识和一致。弘扬积极克服困难、自力更生、未雨绸缪的精神,组织开展严密、安全、经济、有效的民防演练。
2.省军区司令部(常设机构)主持并协调相关部门和组织,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成立民防灾害预防和搜救指挥委员会;制定培训框架;设立各小组委员会,协助制定培训指导计划;建立文件制度;通过省级演习指导委员会勘察并确定演习地点、运行机制和场地,并报第四军区司令部批准;直接向省人民委员会建议,指导演习的准备、演练和总结全过程的组织和运行。协调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预算,并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用于采购设备并确保演习按规定进行。
3.省警察与省军事指挥部协调,组织辖下部队参加演习;指导有关单位警察做好居民区火灾、爆炸、有毒化学品灾害应对及搜救演习的准备和组织工作;确保整个训练和演习过程的安全、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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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号台风期间,雄原县军区救援队在周仁乡8号村救助受伤村民,为他们提供紧急救治。照片:Trong Kien |
4.省边防司令部与省军事司令部、省警察部队以及各部门、机构、分支机构和社会政治组织密切协调,帮助指导委员会按计划制定演习文件和计划。
5.卫生部门主持并与省军事指挥部及相关部队协调,制定内容和演练计划,结合军民医疗力量在省内建立野战医院;提供灾害救援,帮助人们克服火灾、爆炸和有毒化学灾害的后果。
6.各部门、分支机构、祖国阵线及省级相关社会政治组织,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主动与省民防防灾搜救指挥部、省军事指挥部、省警察部队、省边防指挥部及相关部队密切协调,按照分配单位的内容做好演习的准备和演练;同时,负责指导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库洛镇做好各项专项演习任务的要求。
7.库洛镇党委常委会带领库洛镇人民委员会积极协调省军事指挥部、省警察厅和相关机关单位,牵头指导民防演习的筹备和参与,按计划取得了良好成果。
8.组织、准备和演练演习的过程需要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严格遵守内部政治保护、网络安全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人员、车辆、技术设备、文件、国家和人民财产绝对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要广泛向干部、党员、武装部队和地区人民宣传演练应对居民区火灾、爆炸、有毒化学品泄漏等灾害以及搜救任务。
9.省级民防演习经费一部分由上级担保,一部分来自省级预算。省人民委员会应当根据现行规定和实际情况,向有关机关、单位和地方参与民防演习提供财政支持。
10.省民防——防灾搜救指挥部与相关部门、机构、社会政治团体和地方密切协调,监测和掌握准备、演练进展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通过演练指导委员会)报告,以便指导和解决。
11.演习结束后,总结评估演习结果(结合省级防区演习的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奖励任务完成优秀的小组和个人;及时纠正任务完成度低的小组和个人,总结经验教训。同时,组织完善和补充计划文件体系,使其更贴近实际情况。
12演习时间:预计将于 2022 年第三季度举行(与省防区演习同时进行)。
省委常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认真执行本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