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国家目标计划资金150亿越南盾以下的投资项目
(Baonghean.vn)- 受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授权,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廷龙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签署并发布了第 3294/QD-UBND 号决定,批准使用 2021 年至 2025 年期间国家目标计划资金进行项目的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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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水电站水库的鱼类养殖为桂风县的减贫事业做出了贡献。图片:Thanh Duy |
据此,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授权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使用国家目标计划资金,对所辖区、市、镇范围内的C类项目进行投资(省级机构投资的项目除外),投资额度不超过150亿越南盾。
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或主管机关另行制定新的授权内容规范文件为止。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选择项目组合、项目规模和整合资金来源(如有)时,必须确保资金集中、节约、有效使用,符合上级关于实施国家目标计划的指示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出现半途而废的项目和公共投资欠债,发挥社区作为参与国家目标计划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过程的主体作用。
对于二级以上建设资质项目,在核准前,必须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对投资决策负责:组织对投资项目的评审和批准;评审和批准选择承包商的计划;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评审和批准已完成项目投资资金的最终结算;对法律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所授权内容。
自发布相关决定之日起7日内,授权人须将决定送交省人民委员会、计划投资部和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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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领导视察辖区内部分项目建设进展。图片:档案馆 |
2021年至2025年期间,中央预算资本计划拨给义安省实施新农村建设、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可持续减贫等三项国家目标计划的资金总额超过4.931万亿越南盾。
义安省项目数量多,受益对象广: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实施9个子项目,其中细化项目708个;可持续减贫国家目标计划实施2个子项目,其中细化项目48个;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在411个乡实施,其中细化项目988个。
仅在 2022 年,义安省就获得超过 12,950 亿越南盾的拨款,用于实施 3 个国家目标计划的 977 个项目,其中 156 个为债务偿还和转型项目(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 3 个项目、国家新农村发展目标计划 153 个项目);785 个新开工项目,总投资估计低于 150 亿越南盾(国家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计划 296 个项目、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 22 个项目、国家新农村发展目标计划 467 个项目)。
此外,新开工项目35个,总投资额在150亿越南盾以上、1000亿越南盾以下(其中,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项目19个,可持续扶贫国家目标计划项目14个,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项目2个)。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越南盾的项目中,有1个属于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
按总投资额排列的项目数量来看,新开工项目数量较多,投资总额不超过150亿越南盾,共计785个。因此,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本着简政放权的原则,作出上述授权决定,将为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条件,同时,在拨付国家目标计划公共投资资金方面,赋予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更大的责任。
因此,总理强调指出:推动公共投资资金到位、落实2022年最后几个月及今后几年的三大国家目标计划是十分重要的任务和措施之一,应优先指导和组织实施;特别是在2022年至2023年两年内,应比前几年投入更多的资金(除了2021年至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资金计划外,还有来自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计划的额外公共投资资金)。
在主要观点、方向、任务和措施中,总理要求推进权力下放,特别是在基层,提高地方在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目标计划中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发挥社区在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国家目标计划过程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