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水电建设要花钱签土地来源确认书才能获得补偿吗?
(巴雍县)——自2006年以来,田先生因兴建溪波水电站而被征用了7公顷土地,但由于缺乏公社和村庄的确认签字,他一直没有得到补偿。直到近15年后,他的家人支付了4000万越南盾和6公顷多土地后,他才终于拿到了确认签字。但此时的补偿金额只有15年前的一半。
2个签名耗时15年
在溪波水电站中心的一间破旧棚屋里,梁廷进先生(60岁)说,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去投诉,要求因水电项目征用他的土地而获得赔偿。“我太累了,”他说。
90年代初,田先生担任祥阳县三定乡定仙村村长。1998年,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将三定乡定仙村与三光乡交界处的13.3公顷土地分配给田先生家,租期50年。租期期间,田先生迁至三光乡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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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5年来,田先生一直在不断投诉。照片:田洪 |
执行第364号指示后,该区域划归三定乡行政管辖。田先生随后向县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诉状,要求解决争议。2000年4月11日,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完成了争议解决程序。据此,祥阳县人民委员会继续指定田先生使用这13.3公顷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自1998年起生效。然而,尚不清楚这是否是故意为之,祥阳县发给田先生的争议解决记录复印件上,各方当事人的签名已被模糊不清。
但他还是经常去这一带耕作、种植果树。直到2006年,溪波水电站开工建设,田先生的近7公顷土地被征用。“征用之后,我们一直等,却没有得到赔偿。我一问,溪波水电站补偿清理委员会就说,我们家侵占了三定乡的土地,必须有2000年以后的土地纠纷解决记录。我把记录给他们看,他们说记录上没有人签字,所以我们家只得到了4500多万越南盾的树木和农作物赔偿。”田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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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生的7公顷土地于2006年被征用,目前已被溪波水电站淹没,但近15年后才获得补偿。图片:田雄 |
2013年,得知总理刚刚颁布第513号决定,批准“完善并更新行政边界记录和地图,建立行政边界数据库”项目,旨在解决与行政边界相关的土地纠纷后,田先生继续提交请愿书。2014年3月,田先生收到县政府发来的文件,告知他此事将于2014年5月得到解决。
但等了很久,田先生的家人仍然没有看到县里的官员来解决问题,田先生只好回到县里“问个清楚”。这时,祥阳县内务部部长给了他一份2000年土地纠纷解决记录,上面有完整的签名,并让他去见三定乡的官员,领取红皮书。
“签完名后,我把文件交给了三定乡的领导,但当时的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魏文胜先生不予登记,并称这块土地存在争议。”田先生说。田先生觉得这太不公平,不公正,因此不肯罢休。他多次前往县政府询问。每次田先生得到的答复都是,只要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土地使用权,他的土地就可以获得补偿。
此后,田先生的家人多次前往三定乡政府,要求现任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魏文胜先生签字,但胜先生始终拒绝。“之后,赔偿委员会的一名成员悄悄地对我说,‘如果必须归还被淹没的土地(剩余土地超过6公顷),赔偿委员会就会联系胜先生,让他签字确认。’”他说道。
田先生的家人随后提出申请,要求将6公顷多的土地归还给三定乡。然而,三定乡在收到土地后,仍然拒绝为田先生签署土地使用来源确认书。
被迫付款?
直到2019年8月,田先生才在祥阳县委书记阮文海的一次市民接待会上向县委书记提出投诉。此后,溪波水电站补偿及场地清理委员会来到三定乡解决此事。然而,经过多次会谈,三定乡仍然拒绝签署确认书。
“三定乡丁田村管委会坚决不肯签确认书,除非他们拿到50%的补偿款,并且把我土地上的所有土地和资产都交给村里使用。村长说了这些话之后,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魏文胜就对我说,如果我把钱给他们,他就让他们帮我签。”田先生说。经过多次“讨价还价”,三定乡最终把价格降到了4000万越南盾。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兼丁田村管委会主任魏文胜拿到钱后,同意帮田先生签土地使用权归属确认书,这样田先生就能拿到补偿款了。
谈及强制退还土地并支付款项后才签土地使用权归属确认书的问题,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魏文胜先生表示,他并没有要求田先生家支付4000万越南盾。“我没有要求田先生家支付款项,也没有在他们签字前告诉他们要支付多少钱。我只是要求他们家支付,至于支付多少以及支付哪种费用,都由他们自己决定。”魏文胜先生向义安报记者解释道。
魏文胜先生为何多年来拒绝为梁廷进先生签署确认书,以便这家人在拥有所有文件和条件的情况下获得赔偿,他将此推给了下属。“要获得确认书,必须有两个人签字,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村委会主任。但如果村委会主任拒绝签字,我的签字就毫无意义。” 魏文胜先生说道。至于为何在收回了6公顷以上洪泛区土地后仍拒绝签署确认书,魏文胜先生解释道,是因为没有决定收回土地。与此同时,梁廷进先生自2016年初起就向三定乡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土地归还申请。三定乡随后委托梁廷进村负责管理、保护土地,并收取提供森林环境服务的款项,至今仍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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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胜先生——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图片来源:Tien Hung |
经过近15年的投诉,梁廷进先生终于在2020年初获得了自2006年以来为建造溪波水电站而收回的近7公顷土地的补偿。然而,与家人的期望相比,当时的补偿金额太少了。虽然土地也在同一时间收回,但近15年前获得补偿的家庭只获得了每平方米6000越南盾的补偿。2但现在,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给田先生的补偿价格仅为每平方米3000越南盾2。
“我不同意这样的定价。国家当年划拨的都是同类型的土地,当年收回的也是同类型的土地,收回的地块的标志也是一样的……但过了将近15年,补偿款却减少了一半。”田先生说。他还不同意祥阳县为其家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要求其签字确认土地使用来源是三定乡和定仙村。因为这块土地是祥阳县人民委员会依法拨给其家的。因此,对其家在2001年3月23日(规划三类林时)前稳定使用的土地,将按规定给予扶持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