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乡长因允许村长未经授权出售土地而被起诉
(Baonghean.vn)——关于兴安南乡(兴元)非法土地买卖案,在起诉村长后,调查机构继续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罪名起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
7月16日,义安省警察厅一名领导表示,雄原县警察局侦查部门已完成对雄安南乡(雄原县)发生的非法土地买卖案件的调查。
具体而言,雄原郡公安局决定就“玩忽职守致人重伤”一案提起追加诉讼,同时下令对兴安南乡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孝先生提起诉讼,指控其犯有2015年《刑法》第360条第1款规定的“玩忽职守致人重伤”罪。本案中国家损失金额超过4.55亿越南盾。
目前,雄原区也已暂停工作,并为被告人孝安排了替代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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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安省严厉打击非法土地买卖。插图照片:PV |
根据雄原县公安厅的调查结论,2016年,为落实省委常委2012年5月8日关于动员农村地区“整合土地”并鼓励土地积累以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的第08-CT/TU号指令,雄安南乡(雄原县)成立了土地整合和地块交换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中,第九村(现第六村)村长丁友行先生是第九村村长。丁友行先生直接管理和指导该委员会的工作,并直接管理委员会的资金,负责委员会的收支决策。
在此期间,小组委员会组织了多次民众会议,宣传了第08号指令以及兴安南乡的指示。在商定将乡内5%的土地转给承包商以获取资金后,小组委员会在土地转用过程中未经授权出售了大量土地,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在调查机构,韩先生承认他直接指示小组委员会向一些家庭出售土地,但他辩称所得款项用于支付小组委员会的运营费用以及修建排水沟和开垦农田。然而,韩先生无法具体说明这些款项是如何筹集和使用的。
2021年3月,雄原郡公安局立案调查,并以《刑法》第357条“滥用职权”罪名起诉丁友行先生。随后,调查机构扩大调查范围,又以“玩忽职守致人重伤”罪名起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