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为17个非专业社级干部岗位提出新的津贴标准
(Baonghean.vn)- 如果该提议获得批准,目前基本工资为每月 180 万越南盾,津贴将增加到每月 270 万越南盾,高于旧规定。
这是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正在收集意见的内容,争取完成提交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涉及乡、村、街、村各级非专业劳动者的称号和津贴水平;直接参加村、街、村活动的人员;该省乡级社会政治组织和村、街、村群众动员小组的运行费用水平,争取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通过。

根据草案,公社、坊和镇的兼职人员包括17个岗位,有权享受包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款支持在内的每月津贴,具体包括:
党检委员会副主席;副军事指挥官;祖国阵线副主席;老年人协会主席;老战士协会副主席;妇女协会副主席;农民协会副主席;胡志明共青团副书记。
红十字会主席;兽医;植物保护 - 农业推广 - 林业推广 - 渔业推广;文化馆管理 - 广播电台;内务 - 档案馆 - 宗教 - 竞赛和奖励;党委办公室;城市秩序管理(针对公社、坊、市、镇);人民保护委员会主席(针对坊)。
上述16个职位的建议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5倍。
第 17 个职位是民防部副部长(负责看守),建议每月津贴相当于基本工资的 1.3 倍。
与现行法规相比,2019年12月12日第22/2019/NQ-HDND号决议关于乂安省各乡、坊、镇、村、街道、村庄兼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数、称号、津贴水平、政策和制度;2021年12月9日第23/2021/NQ-HDND号决议修改和补充了2019年12月12日第22/2019/NQ-HDND号决议关于乂安省各乡、坊、镇、村、街道、村庄兼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数、称号、津贴水平、政策和制度的若干条款,新决议的起草方式有所改变。

这不仅提高了与基本工资相比的津贴系数,而且没有将上述职位的月津贴分为三个不同的等级,分别对应I、II、III类公社。
具体来说,按照现行规定,乡、坊、镇非专业从业人员各岗位津贴等级分为乡一类、乡二类、乡三类3种。
因此,对于担任党检委员会副主任、副军事指挥官、祖国阵线副主席、老年人协会主席的人员,其津贴系数与基本工资(包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支持)相比,I 类公社为 1.4,II 类公社为 1.3,III 类公社为 1.2。
人民保护委员会主席(负责区)、老战士协会副主席、妇女协会副主席、农民协会副主席、胡志明共青团副书记、红十字会主席、兽医、植物保护 - 农业推广 - 林业推广 - 渔业推广等职位的津贴系数与基本工资相比有所提高,包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支持,第一类公社为 1.25,第二类公社为 1.2,第三类公社为 1.1。
对于人民保护委员会副主席(负责区)的职位,与基本工资相比的津贴系数(包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支持)为:第一类公社为 1.0,第二类公社为 0.9,第三类公社为 0.8。
政府于2023年6月10日颁布的第33/2023/ND-CP号法令,规范公社、村庄和居民小组的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人员,该法令自2023年8月1日起生效,规定:
第三十三条 乡、村、居委会非专业工作人员数量
1. 公社级非专业工作人员数量按公社级行政单位类型计算,具体为:第一类为14人;第二类为12人;第三类为10人。
2.省人民委员会根据人口数、自然面积大于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单位标准和行政单位分类决议所规定的标准的乡级行政单位数量,计算乡级增聘非专业劳动者人数,具体如下:
a) 一个坊人口每增加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一,非专业职员人数增加一人。其余乡级行政单位人口每增加至规定人数的二分之一,非专业职员人数增加一人;
b) 除按照本条a点规定的人口规模增加非专业工人数量外,每增加100%规定的自然面积,乡级行政单位可以增加01名非专业工人。
第三十四条 乡、村、居委会非专业劳动者的津贴制度
1. 乡镇一级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有权享受津贴。中央预算设立了包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内的一次性津贴基金,每月向乡镇一级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支付以下津贴:
a) 第一类公社级行政单位,发放相当于基本工资21.0倍的津贴基金;
b) 第二类公社级行政单位,发放相当于基本工资18倍的津贴基金;
c) 三类公社级行政单位,按基本工资的15.0倍发放津贴基金。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增加乡级非专业劳动者的乡级行政单位,其津贴基金总额按基本工资的1.5倍/增加非专业劳动者01名计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