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为2024年土地法实施计划献计献策
(Baonghean.vn)——4月19日上午,荣市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就完善2024年实施《土地法》政府总理第222/QD-TTg号决定的计划草案征求意见。
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同志主持会议。
省普法宣传教育委员会有关部门、部门代表以及部分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代表参加会议。

土地法第31/2024/QH15号《土地法》已由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批准,共16章260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法》公布后,政府总理颁布了第222/QD-TTg号决定,部署实施方案,要求地方在2024年7月1日前制定并颁布实施方案。在义安省,为落实《土地法》,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省人民委员会落实第222/QD-TTg号决定的计划草案。截至目前,在9个厅、分厅和21个县、市、镇提交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中,18个县、市、镇和4个厅同意草案,5个厅和1个镇对草案有不同意见。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财政部、建设部和各县的代表基本同意该方案草案,但也指出,根据实践经验,各部门仅有权就土地和建筑物估价、公共资产提供咨询,但对于专用资产或设备生产线,他们缺乏专业知识,因此必须明确界定。制定本地区《土地法》宣传计划的内容,由信息和通信部负责主持或与新闻机构协调。

在会议上,司法部和 Cua Lo 镇的代表也发表了补充意见,同意协调建设的作用。土地法宣传计划作为法律传播和教育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同时,建设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科技部代表对草案表示赞同,同时指出,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涉及资产搬迁、拆除、机器设备搬迁、专业生产线搬迁(科技、卫生等)等,需要成立评估委员会,由专门部门协调评估,制定农作物、牲畜等的补偿价格清单。

在综合各部门、各行业提出的5个关键内容的基础上,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总结并责成自然资源环境厅、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听取意见,对本地区土地法实施计划草案进行修改。其中,制定资产评估委员会科技厅负责主持设备线路的收集、拆除及迁移工作,同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评估,简化程序。各部门应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意见,报省人民委员会签发。

上午,省土地估价委员会还召开了4月份会议,就颁布《省土地估价委员会运作条例》的决定草案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