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市场上的商品“忘记”标价
(Baonghean) - 根据国家规定,卖家必须在包装上标明零售价格,或将其写在价目表上,以便买家轻松查看。然而,现实中,卖家却“视而不见”,尤其是在市场里,即使他们这样做,也只是为了应付,导致买家不信任。
到处卖“乌鸦”,没有挂牌
不信任卖家——这是目前大多数市场、商店和售货亭买家的心态。安城县南城乡的阮氏香女士分享道,对于衣服、鞋子等商品,她经常去县里的大型商店挑选,但对于日常消费品,她会去家附近的市场或售货亭,因为这里的大多数店主都会列出每件商品的价格,但她每次购买时仍然会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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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同一款产品在各个商店的售价不同,因此无法确定卖家的定价是否合理。有人认为,目前市场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对价格的监管不够严格。一旦出现违规行为,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商家明知违法却置之不理。至于买家,则取决于卖家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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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良商业中心市场出售的商品大多没有列出零售价。 |
杜良商业中心市场是这一带货物最多的地方。然而,我们在市场里走一圈,却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摊位出售公开的价目表,或许只有几件包装上印有价格的国内消费品。
然而,当被问及时,卖家往往不按标价出售,而是以更低的价格出售。销售各种手袋、公文包和行李箱的Thuy女士说:“虽然制造商在每件国产产品上都标明了售价,但实际上,最终还是要看顾客的意愿。有些顾客会看价付款,但大多数顾客会讨价还价,觉得卖出去有利可图。”
第109/2013/ND-CP号法令规定,对不公布零售价格的货品业主进行处罚:首次违法者处以警告;第二次违法者处以30万至50万越南盾的罚款。 据该省市场管理厅报告,2015年,该厅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58起,其中警告73起,处以行政罚款585起,罚款总额超过2.06亿越南盾。 |
在杜良市场阮氏花女士的服装摊位,她的大部分商品都来自中国,商品上没有标价,也没有价目表。因此,当顾客前来询问商品时,她会报出一个价格,顾客支付合理的价格后再出售。
当被问及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挂牌零售价格时,杜良市场的商贩们表示:“市场管理部门有时会来检查提醒。有些店铺被罚款,但次数不多,罚款金额也不大。”
杜良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阮黄士表示,市场范围内共有1200个摊位,700多家经营户。市场管理部门每年都会对违反零售价格明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但处罚次数不多,主要还是提醒商贩注意。实际上,杜良商业中心市场大多数商贩尚未按照国家规定列出零售商品,商品以浮动为主,来源不明,价格随意。
需加强管理,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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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少数国产商品的零售价格由制造商列出(照片拍摄于 Con Cuong 镇市场)。 |
在商品零售网络中,市场仍然是重要的流通渠道,影响着从城市到农村、山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因此,做好价格挂牌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和经常性工作之一。按照规定,所有在市场内交易的商品都必须挂牌定价,并按照挂牌价格销售。
然而,这项规定的执行仍然比较松散,尤其是在市场中。事实上,当局很难实施行政处罚,因为根据政府第109/2013号法令,第一次不公布售价的违规行为将受到警告,第二次违规将受到行政处罚;虽然规定如此,但在一年内,当局不得对同一商品进行两次以上的检查。
省市场管理厅副厅长阮文胜表示,根据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所有产品都必须列出售价。 事实上,只有超市和大型商店才会列出每种商品的零售价格。其余城镇和农村的市场(除药品、牛奶等基本商品有标价外),大多数商户不列出零售价格,即使列出,也只是为了应对有关部门的检查。 |
在大多数超市和大型商店,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会一一列出。消费者只需查看价格,就能根据自己的预算了解购买量。在市场或小型杂货店,大多数商品的价格都没有列出,消费者很难确定实际价格。
标价最少的商品是零售商批量采购并在零售店出售的商品,例如衣服、糖、糖果、蛋糕等。消费者除了不知道这些商品的价格外,还有另一个顾虑:由于包装已被卖家拆除,因此无法知道商品的来源。
只要市场管理部门介入,在市场上张贴零售价格是完全可行的。除了防火、维护安全秩序、收费等职责外,市场管理部门还需要关注价格张贴的监督。
因此,市场管理部门会制定各类商品的定价规则和指南,并与市场管理委员会协调,将其分发给所有商家。在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如果坚决执行,卖家将受到约束,买家也会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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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市场购买商品的顾客必须讨价还价,因为商贩不列出零售价格(照片拍摄于 Con Cuong 市场)。 |
春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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