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对极度贫困乡镇建设新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是之前的四倍

June 13, 2017 08:24

(Baonghean.vn)——关于2017年义安省实施国家农村新建设目标计划的资金分配方案草案,该方案优先支持极度贫困公社(ESPC)、边境公社、安全区公社;沿海和岛屿地区的极度贫困公社;以及贫困公社。

Dân quân tự vệ xã Hữu Lập (Kỳ Sơn) tham gia giúp nhân dân làm đường bê tông xây dựng nông thôn mới. Ảnh: P.V
许立乡(奇山)民兵参与了帮助民众修建水泥路、建设新农村地区的活动。照片由PV提供。
6月13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继续召开月度会议,听取并就2017年国家农村发展新目标规划资金分配问题发表意见,并批准若干项决议草案,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岱同志主持会议。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清典同志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领导出席会议。

因此,根据第100/2015/NQ13号决议,位于极其困难地区和边境岛屿的公社获得的扶持资金是其他非优先公社的4倍,相当于4年83.85亿越南盾;2017年,扶持资金为13亿越南盾(根据2550亿越南盾的计算公式,这些公社每个公社获得13.18亿越南盾)。

2016年,全省共有152个乡达到新农村标准;有2个区级单位达到新农村标准。平均每个乡达到13.5项标准。到2017年底,达到新农村标准的乡数量增加了20个;达到新农村标准的区级单位数量增加了1个;全省平均每个乡(已达到新农村标准的152个乡除外)的标准数量增加了1-2项;平均每个乡达到14.2项标准。

Đồng chí Lê Xuân Đại - Ủy viên BTV Tỉnh ủy, Phó Chủ tịch thường trực UBND tỉnh chủ trì cuộc họp. Ảnh: Nguyên Sơn
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岱同志主持了会议。照片:阮山

为实现既定目标,该省重点落实国家新型农村建设目标规划的优先内容,例如: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农村人口收入;拆除临时住房和破旧住房,尤其是在偏远、孤立和贫困地区;发展必要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灌溉工程、教育、卫生、清洁用水、交通运输);创新发展生产组织形式,关注农村地区的健康、物质和精神生活;巩固强大的政治社会制度,确保安全秩序。

同时,继续宣传并及时表扬在新农村建设中采取良好、创新做法的组织和个人。

Ông Hoàng Nghĩa Hiếu - Giám đốc Sở NN&PTNT trình bày dự thảo phân bổ kinh phí hỗ trợ các xã xây dựng nông thôn mới. Ảnh: Nguyên Sơn
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厅长黄义孝先生提交了支持乡镇建设新农村地区的预算拨款草案。照片:阮山

根据总理2017年4月28日第582/QD-TTg号决定(批准2016-2020年第三区、第二区、第一区少数民族和山区极度贫困村庄、乡镇名单)和总理2017年1月25日第131/QD-TTg号决定(批准2016-2020年沿海和岛屿地区极度贫困乡镇名单),对极度贫困乡镇、边境乡镇、安全区乡镇、沿海和岛屿地区的极度贫困乡镇、贫困县的贫困乡镇、高贫困率县的贫困乡镇,采用与贫困县相同的基础设施投资机制和政策。这些决定包括:符合05项标准的乡镇和其他乡镇。

2016年,中央政府向义安省拨款3484亿越南盾(其中:政府投资发展资金2170亿越南盾,公共资金1314亿越南盾);义安省拨款1871.9亿越南盾,用于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包括补贴水泥生产和奖励达到新农村标准的乡镇。这些拨款鼓励并激励了各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活动。其中,区级预算拨款1919.29亿越南盾,乡级预算拨款1878.31亿越南盾,民众捐款7856.28亿越南盾。此外,还有来自项目、信贷和企业资金的资金。2016年,为实施该计划而筹集和整合的资金总额为36664.81亿越南盾。

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2017年实施国家新型农村建设目标计划的预算拨款提案。黎春岱同志指出,农业部门需要就更符合实际情况的预算拨款方式提出建议,特别是针对30A公社,以便这些公社能够尽快实施新型农村建设。

在会议上,出席省人民委员会会议的成员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草案:修改和补充向在义安省工作的外国劳工发放许可证费用的决议草案;修改矿产开采环境保护费用的决议草案;以及补充该省收入分配比例的决议草案。

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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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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