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贪污500多亿越南盾的“美女”案第二次延期审理
(Baonghean.vn)——5月16日上午,越南义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氏林(1987年出生)及其他15名被告人涉嫌“挪用”500多亿越南盾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阮氏林原任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荣市分行杜良交易处职员。然而,该案的审理再次被推迟。
被告人阮氏林因“诈骗财物罪”被起诉。两名被告人邓廷红(1973年生,原进出口银行杜良业务处处长)和陈金花(1982年生,原进出口银行荣市分行信贷部副部长)均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被起诉。
另外十三名被告人,均为上述两家单位的前雇员,被控“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包括:Ho Thanh Huyen(1979年出生)、Nguyen Thi Hien(1986年出生)、Dang Thi Thanh Huyen(1984年出生)、Bui Van Truong(1974年出生)、Nguyen Thi Huong Giang(1974年出生) 1984年出生)、阮氏海雅(1983年出生)、阮氏庄(1989年出生)、黎氏秋夏(1987年出生)、王氏夏(1986年出生)、陈氏怀秋(1987年出生)、裴如春(1988年出生)、潘氏荣(1982年出生)、黄英段(生于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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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5月16日上午接受审判。图片来源:Phuong Thao |
5月16日上午的庭审中,多名相关权利义务人缺席,为保证案件的客观公正,合议庭决定延期开庭,另行开庭审理。
此前,乂安省人民法院于4月26日决定开庭审理此案。然而,4月2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收到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总经理黎文贵先生提出的延期审理请求,理由是4月26日距离进出口银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太近,因此不得不延期审理。
被告人阮氏林(1987年出生),居住在杜良县安山乡安香村。她曾在家族企业担任会计一段时间,后于2010年底在越南进出口银行荣市分行开始实习。
2011 年 3 月,Lam 被聘为越南进出口银行荣市分行 Do Luong 交易办公室的财务主管,负责收取和支付现金、审查客户的贷款申请、调动资金以及根据目标放贷……
当时他还很年轻,在进出口银行工作了五年多,但后来人们注意到,林郑月娥通过开昂贵的汽车、建造房屋、购买大量土地,变得异常富有……
警方通过掌握情况,运用专业手段,发现林某有触犯刑法第140条“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的苗头,遂成立916E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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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氏林。照片:芳涛 |
2016年9月19日,侦查机关作出起诉决定,此时林某不在当地。经劝说,2016年9月21日,林某自首并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2016年9月24日,越南进出口银行杜良交易处原处长邓廷红(1973年生)被紧急逮捕。当局扩大侦查范围,对其余被告提起公诉。
据乂安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2年至2016年,阮氏林利用客户的信任,欺骗客户签署支付订单、签署虚假的支付授权书和支付报表。
每次需要客户签字时,林某便耍一些花招,比如向客户支付利息、奖金等,并将这些手续与付款单、现金报表、付款授权书等文件混在一起,让客户签字,以达到虚假目的。
然后,林某将签名带回家,使取款或转账合法化。此外,林某还多次伪造客户的签名,然后将其交给银行工作人员,谎称自己正在为客户取款或转账。
由于对林某的信任,加上前进出口银行杜良交易处处长邓廷红的指挥和管理松懈,银行工作人员在客户手持存折、不在场的情况下,为林某办理了取款、转账手续。
利用上述手段,林某从越南进出口银行提取了6名义安省客户存款,总额达500多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