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银行信贷判决执行成效显著,得益于跨部门协调条例的良好实施
(Baonghean.vn)-11月3日下午,民事判决执行局与越南国家银行乂安省分行召开会议,审查2015年8月19日第1370号跨部门协调条例,并签署乂安省民事判决执行新协调条例。
同志们:省民事判决执行厅厅长范国南、国家银行乂安省分行行长阮氏秋秋主持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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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执行局与越南国家银行乂安省分行签署协调条例。图片:D.C. |
会议评估了2015年8月19日第1370号关于该地区民事判决执行的跨部门协调条例实施情况取得的具体成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障碍。
因此,由于1370号协调条例内容的同步、完整和统一实施,以及在银行信贷案件执行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组织上取得了许多突破性进展,银行信贷案件的执行结果出现了许多积极变化,基本上是逐年高于上年,为完成民事判决执行部门的目标任务和地方银行信贷机构的坏账清收活动做出了重要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四年(2019年至2022年)以来,义安省两级民事执行机构已结案333起,并结清了赔偿金额。830,828,268,000越南盾(按有执行条件的工作数量/金额计算,工作量达到56.6%,金额达到64.4%)。经比较,以上结果均超过全国银行信贷判决执行率的成绩。
为提高民事执行效力,消除与信贷和银行业务有关的民事执行中的困难和障碍,切实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会议民事判决执行机构与越南国家银行乂安省分行同意签署新的协调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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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阿洛镇民事判决执行办公室组织执行判决。图片:Tran Vu |
内容包括:协调宣传、传播和实施法律文书与信息交流与提供的配合关系;协调督促执行信贷和金融案件判决;协调实施冻结、扣款措施执行判决;协调提供业务指导,解决投诉、举报,处理执行信贷和金融民事判决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建设和维护内部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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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执行局与越南国家银行乂安省分行就协调工作签署新规达成一致。图片:D.C. |
新规定内容将在两个行业的管理机构内统一实施,并取代2015年8月19日第1370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