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尽快完成组织机构精简计划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机关、单位抓紧落实并确保全面完成组织机构调整和精简计划。
遵照政府指导委员会2025年1月23日第35/CV-BCĐTKNQ18号批示,总结关于完善组织机构安排和精简计划的第18-NQ/TW号决议执行情况;省党常务委员会2025年1月23日第472-KL/TU号结论,总结关于整理和精简乂安省各机关、单位、地方组织机构;省指导委员会2025年1月16日第05-CV/BCĐ号批示,总结关于调整和补充省、县级人民委员会直属专门机关组织机构安排计划的第18-NQ/TW号决议执行情况,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发表如下意见:

1.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各厅、部门、行业、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公共服务单位:
——深入学习、认真落实上述批示内容,抓好项目安排和组织机构精简。(附规定各机关、组织、单位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决定草案)按照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中央指导委员会的指示以及政府指导委员会和省指导委员会的方向和建议;2025年2月3日下午5点前送交省委组织部内政部合成。
——认真制定人员、指挥部、财务、资产、设备、印章及其他保障条件安排方案,报主管部门公布,确保国会闭幕后立即实施。(预计2025年2月18日)省委、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组织省、区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的决定,以便立即、不留法律空白、连续、有效、高效地开展工作。
-研究提出国家指定的公共服务单位和协会的安排,确保精简、有效、高效的运作。
2.委托内政部主持并协调各机关、单位和地方的工作。
- 制定关于改组省人民委员会直属专门机关机构方案草案的报告(继续按照政府指导委员会2025年1月12日第05/CV-BCĐTKNQ18号批示的指示完成);向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汇报。2025年6月2日之前送省委组织委员会汇总,报省委执行委员会征求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 就制定考核标准、审查和筛选所管理的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提供咨询,确保将领取国家预算工资的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人数至少减少20%,以根据计划减少人员编制,并根据政府2024年12月31日第178/2024/ND-CP号议定所列政策实施路线图,精简组织机构。
——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继续研究提出国家指定公共服务单位、协会的安排,确保精简、有效、高效运行。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在各机关、单位合并、改组后规范本省总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全面符合中央政府和本省指示的精简队伍路线图。
-主动对省人民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情况提出建议,确保任务按要求顺利完成。
3.委托司法部就实施简化程序提供建议,对规范各机关、组织、单位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决定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进度和时间。时间完成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 日之前。
4.委托财务处对机关、单位在统计、清查、组织资金收发、资产、设备、指挥部及其他与本部门指导和管理的领域有关的内容进行咨询和指导;竣工日期:2025年2月6日之前。
5.要求省公安局在印章管理安排实施后,对各机关、单位进行指导和指示。配合相关机关、单位按照省指导委员会2025年1月16日第05-CV/BCĐ号批示的指示,承担各项职能和任务。
6.当主管部门有指示性文件时,责成省级督察局主动与政府督察局协调,制定计划,安排和完善督察局的组织和人员。
7.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指导内务厅完成项目和计划,报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并报同级人民议会通过决议,安排县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进度组织实施。
8. 省人民委员会直属公共服务单位
积极制定安排计划,报内务部审核并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竣工日期:2025年2月15日之前。
这是重要内容,紧迫任务,需要各机关、各单位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