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对7名违反海上捕捞规定的渔船船主进行检查并予以处罚
(Baonghean.vn)- 为落实打击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IUU)的巡逻计划,5月12日至16日,由省渔业厅-渔业监察局率领的省综合代表团对义安省沿海渔业活动进行了巡逻。
经过连续5天对义安省南部至北部海域的巡逻管控琼吕县代表团走访了30多艘渔船,进行宣传,提醒船东和船员在海上作业、捕捞作业时遵守规章制度;同时,发现并处理了7名船东。渔船非法捕捞。

此次被检查并处以罚款的清化省车辆所有人和船长包括:黄文孟先生,渔船,牌照 TH-91674-TS,地址在清化省光昌县;黎玉阳,渔船所有人,牌照 TH-81905-TS,住所为清化省宜山市海宁坊;阮文雄,渔船所有人,牌照 TH-91432-TS,住所为清化省宜山市海州坊。

除了来自清化的三名船主外,代表团还发现并正在对以下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渔船船主陈文进(牌照 NA-80251-TS)、渔船船主阮文光(牌照 NA-80239-TS)、渔船船主阮文辉(牌照 NA-80249-TS)和渔船船主陈文心(牌照 NA-2080-TS)。上述人员均居住在乂安省演州县演玉乡。

渔船船主被罚款主要是因为在海上捕鱼时存在文书工作方面的违规行为,例如未携带所有必需文件,以及一些船只使用名单上没有列出的工人。船员名单、没有记录捕获量或在签发的捕鱼许可证上注明的错误区域或地点捕鱼……

省渔业监察厅渔业监察处处长、跨部门工作组组长陈周成表示:“这次检查中,除了部分渔船船主了解违规情况并经提醒后严格遵守外,也有一些渔船船主证件不齐全,在有关部门制定处罚记录时不配合检查组,因此检查组需要进行宣传动员,耗费大量时间。除了对违反12米以上“三不”、12米以下“二不”规定的渔船进行检查和处罚外,检查组还对部分四竿、两竿和近海渔船进行检查,确保渔船上VMS航行监控信号畅通,并提醒渔船遵守防火、灭火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