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设立代表团调查市民接待情况、处理投诉和举报
(Baonghean.vn)——第一调查组将调查雄原县和荣市;第二调查组将调查奠州县和青章县。
根据《国民议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义安省人民议会刚刚决定设立两个代表团,对义安省接待市民、处理市民投诉、举报、请愿和意见的工作进行考察。
因此,第一调查组将调查雄原县和荣市;第二调查组将调查奠州县和青章县。
调查小组负责执行调查计划,以确保调查质量和进度,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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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市河辉塔坊的官员在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民众办理行政手续。插图照片:Thanh Duy |
此前,义安省委常委会也批准了落实2019年2月18日政治局第11-QD/TW号条例的方案,该条例规定了党的领导人负责接见人民、与人民直接对话以及处理人民的反馈和建议。
根据第11号规定,省、区委书记每月至少接见市民1天,乡委书记每月至少接见市民2天。发生重大、复杂、持续时间长的事件,涉及多人,涉及多个机关、组织、单位的责任,或者各机关、组织、单位意见不一致,或者事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政治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时,省委书记可以不定期接见市民。
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每周至少亲自接见市民1天。
根据 2013 年《公民接待法》第 15 条第 1 款的规定,乡镇人民委员会对公民的接待在乡镇人民委员会总部进行。
因此,本条款第2条明确规定了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和职责,包括:
- 制定公民接待规定;
- 安排乡级人民委员会办公地点便利,并为接待市民创造其他必要条件;
- 指派人员接待市民;
- 每周至少有一天在乡级人民委员会总部直接接待市民,并在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特别市民接待;
- 与相关机构、组织和单位密切协调,接待市民,处理多人就同一内容提出投诉、举报、建议和意见的案件;确保市民接待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 综合分析市民接待工作的情况和结果,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主管机构和组织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