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提高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责的责任感

德勇 December 6, 2023 09:40

(Baonghean.vn)- 在检查、审查和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则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或建议主管国家机关采取处理措施,以防止、纠正和及时处理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这是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近日发布的关于落实政府总理关于整顿和加强对公共服务活动检查、审核和监督的第26/CT-TTg号指示的文件中的指示之一。

据此,为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履行公务的责任感,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各部门、行业、省属国有企业、县、市、镇人民委员会和相关机关有效落实以下内容:

——有效落实政府总理2023年10月20日第26/CT-TTg号指示、政府决议、总理指示,特别是政府总理2023年4月19日关于整顿和加强各部委、行业、地方工作责任制的第280/CD-TTg号批示、政府总理2023年10月16日关于继续整顿和加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纪律秩序的第968/CD-TTg号批示;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检查所属机关、组织和个人履行职责、权限的情况,特别是办理人民和企业工作、行政手续等职责、权限的情况,以及机关、单位执行道德标准、行为准则、内部规章和工作规程的情况。

在检查、审查和监督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提请或者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纠正和及时处理违反法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必要时,应当提请或者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发现有犯罪迹象的,应当依法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查明并严肃处理。

-各省级监察员、省人民委员会各司局、各行业、各专业负责人、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严格按照2022年监察法、政府2023年6月30日第43/2023/ND-CP号议定关于落实监察法若干条款和措施的规定,深入掌握、严格指导国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监察工作。每年制定监察计划时,必须将公共服务活动监察内容纳入其中。

监察机关负责人应当依照监察法的规定,加强对公务活动监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同时,加强监察后处理,督促监察机关落实监察结论;对在公务活动中违法违规的集体和个人,依法及时追究责任。

——内务厅:主动研究并向省人民委员会建议,建议主管部门完善有关公务活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国家机关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完成任务、职务情况的评估、评议工作。同时,加强对公务检查、考核工作的指导、落实,监督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招聘、任用、培训、培养、调动、轮岗、挂职、调职、奖惩等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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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部长阮越雄同志与各厅局领导讨论工作。图片来源:Thanh Cuong

——信息传媒局:指导、督促地方新闻媒体、通讯社加强对公共服务活动及公共服务活动检查、考核、监督结果的宣传报道工作;其中,注重宣传、表彰在公共服务活动中取得成绩的先进典型、敢想敢做、有所突破,为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效益作出贡献的个人。同时,发现、批评、检举、批评不负责任、给群众和企业制造障碍、困难和麻烦,以及存在违法、腐败、不良行为的个人。

——建议各级人民议会、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各政治社会组织、各专业社会组织、企业界和人民群众加强对机关、组织、单位和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履行公职活动的监督。

——要求各厅局、部门、行业领导、局长、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认真落实;每年定期向省督察局汇报落实情况,以便汇总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可纳入年度定期检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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