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交通安全的批示

阮当 DNUM_ADZABZCACD 20:23

(Baonghean.vn)-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第 34/CD-UBND 号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部门和地方加强 2023 年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

为加强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服务人民欢度2023年农历新年和春节,严格落实政府总理2022年12月19日第1174/CD-TT号批示,省人民委员会要求:

荣市一角。图片:Le Thang

交通运输部:

- 组织检查,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状况;及时修复因雨水、洪水等原因受损和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路段;检查补充交通信号系统、交叉口、高坡路段、窄弯道、能见度低路段的反光警示装置……严格落实组织、指导和保障工作。交通安全抓紧清理在建、运营路段,及时解决交通基础设施事故,抓紧完成城区重点交通干线升级改造和维修保养工作,春节前一周恢复道路通行。

- 制定计划组织、调节和分流交通,及时疏导交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交通堵塞,特别是在农历新年前,在荣市的主要干线、连接火车站、机场、港口和春节地区的干线……

——制定并落实2023年农历新年、春节期间旅客运输计划。指导运输企业做好旅客运输计划,确保交通安全,坚决防止春节期间旅客无交通工具回家;严厉查处违规抬高票价的组织和个人。

——安排好春节期间及返工返学期间的客运计划,满足劳动者、学生等群众出行需求,缓解春节前、春节期间和春节后交通压力。检查、督促、要求运输企业、运输辅助服务单位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运输活动中防火防爆等规定。

处理南丹镇交通安全走廊违规行为。图片:D.C.

- 加强督促地方、单位配合清理违法行为,防止再次侵占公路、铁路交通安全走廊,严格落实省人民议会2021年12月9日第27/2021/NQ-HDND号决议和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1月20日第36/KH-UBND号计划内容,特别是在2023年元旦、春节、春节前后高峰期。

——加强已开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检查,严肃处理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配合县、市、镇人民委员会检查、总结并建议立即处理跨河、沿河、吊桥客运码头交通安全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内河客运码头、未按规定登记、检验的客运车辆,暂停或建议暂停运营。

——加强专业化运输活动巡查检查,重点抓好客货运输活动,严厉查处以下行为:无资质运输;违反运输保障服务规定;超员载客;违规抬高票价和运价;错开线路;错点接送乘客。督促在公共客运车辆上公开张贴部门热线电话,安排人员值班,高峰日24小时全天候接收和处理热线信息。

——加强与铁路单位、铁路途经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的配合,依法做好保障全省铁路交通安全的任务。督促各单位、地方认真落实已签署的保障铁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配合规定。

省警察局:

——组织好2023年春节前后交通秩序安全违法行为的巡查、治理和处置工作。尤其要重点排查、发现和处置造成交通事故和拥堵的主要原因:酒驾、毒驾、超速行驶;货运车辆超限、客运车辆超载;摩托车、踏板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制定打击、防范和严厉处置聚集性、乱停乱放、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预案;及时制止、抓捕扰乱社会秩序、抗拒执法行为的人员。检查航空、铁路、江河道口、客运码头、水路、沿海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荣市交警大队加强了道路巡逻和管控。图片:丁选

-指示交通警察局落实春节期间执勤制度,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交通事故情况如下:

+日报: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6日(即农历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交警部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保护]每日下午3点前报送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总结报告:交通警察局总结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6日(即农历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的数据和交通秩序、安全情况,与2022年农历新年同期进行比较,于2023年1月26日下午3点之前送交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便按规定向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省委、省人民委员会进行总结和报告。

荣市酒精浓度检查站。图片来源:文件

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部门、行业、单位和地方加强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法律宣传、普及和教育;督促各部门、部门、行业、单位和地方落实本批示中关于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的内容;

-主持、配合省公安局、交通厅及相关单位制定春节前、春节期间、春节后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秩序检查计划,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省人民委员会;

-指导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利用拨款制作、印发宣传材料,提高人民群众2023年元旦、春节高峰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根据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规定,更新、总结交通秩序、安全报告,结束高峰期。

义安省交通警察局第五道路交通警察大队警员在义安越德学院开展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图片来源:D.C.

省广播电视台和乂安报:

——通过新闻简报、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2023年除夕、春节、春节高峰期交通秩序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时反思交通秩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醒解决春节期间交通事故增多的原因。及时通过新闻简报更新春节期间及春节期间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情况。

健康服务:

-指导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人员、医疗工具、医疗器械、药品、血液等数量,确保最大限度救治交通事故受害者,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加强巡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防控航班、火车、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服务区新冠肺炎疫情等。

各省有关厅、局、部门:

——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秩序技能。重点宣传贯彻“饮酒、啤酒不驾车”;不超速、不乱超车;不超载;骑摩托车、踏板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标准安全帽;防止铁路道口事故发生;确保内河航道交通安全。

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加强宣传,动员群众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服从有关部门指挥和安排;参加交通时互相让路、互助;主动参与安全交通,落实“酒后、啤酒后不开车”原则;不超速行驶、鲁莽超车;不超员载客;骑乘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标准安全帽;防止在铁路、内河道平交道口发生事故。

-继续按照省人民议会2021年12月9日第27/2021/NQ-HDND号决议和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1月20日第36/KH-UBND号计划的内容,推动清理违法行为、防止再次侵占交通安全走廊的工作;加强人行道、道路秩序管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走廊规定,防止占用人行道、道路进行经营活动,造成交通阻塞的情况;

- 指导职能单位组织调查、研究,布置花盆和观赏植物销售点,满足当地居民春节购物需求,确保秩序、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城市美观等要求。处理侵占道路走廊、人行道、路边、市场、商业和垃圾倾倒处,特别是在节假日和春节期间;加强清理走廊和防止再次侵占道路的工作。

——坚决整治地方道路(区道、​​乡道)滑坡、损毁点位;检查已开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查、检查并立即整治跨江、沿江客运码头、悬索桥等交通安全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内河码头、未按规定登记检验的客运车辆,暂停运营。

——加强与铁路部门的配合,依法做好全省铁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督促乡级人民委员会做好全省铁路自营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在5处属于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潜在事故点的自营道口,具体为:(演长乡267+500公里;演州县演禄乡287+348公里;义禄县义安乡299+625公里;荣市永新坊321+870公里;雄原县雄胜乡325+885公里)。责成各县、荣市人民委员会成立护卫队,立即落实对上述自营道口的护卫计划。配合铁路管理单位按照政府第65/2018/ND-CP号法令第9条第1款规定对站岗人员、检查站进行专业培训。

交通警察局道路交通警察第一队(乂安省警察局)在48号国道沿线的餐馆、酒吧和卡拉OK厅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签署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预防和控制酒精和啤酒危害法》的规定。图:丁选

道路管理区 II 提案

——指示有关单位彻底整治本部门管辖道路上的滑坡、损坏点位;指示公路监察局依法加强车辆负荷管理;指示义安省各国家公路建设单位、管理和运营单位严格、全面执行运营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规定。检查交通基础设施系统维护、维修工作,确保人民春节、迎新年等交通安全畅通。制定合理、灵活、有序的交通组织和调度方案,坚决杜绝交通拥堵现象发生。

- 指导荣市绕城公路BOT分公司和1A国道Cienco4 BOT二人有限责任公司-319总公司全面正确执行其负责的交通工程的管理、维护和道路开发规定;清理收费站区域;重新粉刷和绘制模糊或损坏的路标、标线和减速带;在收费站安排充足的人力和车辆,以便在交通密度突然增加时疏导交通。继续彻底实施不停车电子收费方式,主动开放收费站,并在发生交通拥堵时暂时停止收费以疏导车辆。

要求省有关厅局、部门、行业、组织,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认真落实本批示内容,于2023年1月20日(春节前)至2023年1月26日(春节前)下午3点前,在桂毛年春节高峰期报告本批示执行情况,并于2023年2月3日前将本批示执行情况报告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便监测、汇总。执行过程中如遇困难、问题,报告省人民委员会(通过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寻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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