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将颁布自2023-2024学年起适用的学费规定。

清维 February 23, 2024 11:17

(Baonghean.vn)- 对于无法自给自足常规费用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建议从 2023-2024 学年起,直接学习的学费保持在省人民议会发布供当地应用的 2021-2022 学年的学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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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提出不涨学费,并将2023-2024学年学费与2021-2022学年学费持平的提案,旨在与学生共享学费,减轻民众的缴费压力。图:南丹二中学生上课时间。图片由美哈提供

具体来说,荣市各区幼儿园每名学生每月学费为28万越南盾;初中、高中和补习高中每名学生每月学费为13万越南盾。

荣市各乡、各镇、平原县乡的学前教育学费为20万越南盾,初中为9万越南盾,高中及补习班为12万越南盾/月/生。

在城镇的公社、平原区公社(山区公社除外)和低地区城镇,学前教育学费为 100,000 越南盾;初中教育学费为 60,000 越南盾;高中和补充高中教育学费为 90,000 越南盾/月/生。

在平原地区的山区公社、高原地区的公社和镇、低地地区的公社以及根据主管部门规定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学前教育为 45,000 越南盾;初中为 35,000 越南盾;高中和补习高中为 45,000 越南盾/月/学生。

自2023-2024学年起,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在线学习学费建议为面对面学习学费的80%。

关于自2023-2024学年起,对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民办小学学生学费直付支持力度,具体建议如下:

在荣市各区,为280,000越南盾/月/学生;在荣市各乡、平原县各镇区,为200,000越南盾/月/学生。

在城镇的公社;平原区的公社(山区公社除外);低地区的城镇:100,000 越南盾/月/学生。

平原县山区公社、高原县公社、城镇、低地县公社、根据主管部门规定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每名学生每月45,000越南盾。

自2023-2024学年起,对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民办小学学生,其在线学费支持标准相当于上述直接学费的80%。

目前,该内容正在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待定稿后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颁布《关于公立教育机构学费的规定;自2023-2024学年起对符合乂安省管理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私立小学学生学费扶持标准的决议》,预计2024年第二季度从2023-2024学年开始实施。

上述政策的出台旨在为无法自给经常性支出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申请和实施这些政策提供法律依据,提高国家对教育的管理效率。

与此同时,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尚未确保经常性支出,以使2023-2024学年的学费与2021-2022学年的学费保持稳定在相同的水平。

此前,进入2023-2024学年,省人民委员会指示义安省教育培训厅,在等待政府颁布规范学费、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学费的法律文件的同时,指导尚未在省内保证正常支出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暂时收取和免除学费,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议会颁布的2021-2022学年学费标准在当地申请。

2023年12月31日,政府颁布第97/2023/ND-CP号法令,修改和补充2021年8月27日第81/2021/ND-CP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规范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教育培训领域学费减免、学习成本支持和服务价格政策。

其中,政府规定:对于尚未自筹经常性经费的教育机构,从2023-2024学年起,学费水平应稳定在与省人民议会发布并在当地实施的2021-2022学年学费水平相同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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