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将对政治体系内各机关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者进行信任投票。
(Baonghean.vn)- 信任投票定期在第三年(各级党代会任期的中间一年)进行。
根据2023年2月2日第96-QD/TW号关于对政治系统领导、管理职务及头衔进行信任投票的规定,2023年3月2日,省委常务委员会颁发了第162-KH/TU号关于对义安省政治系统领导、管理职务及头衔进行信任投票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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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委员会召开网络会议,宣传和实施2023年2月2日第96-QD/TW号关于对政治体系领导和管理职位及头衔进行信任投票的规定。 |
因此,信任投票旨在评估干部的威信和履行职责任务的情况,帮助干部“自查自纠”,不断在工作中奋斗和实践,是党委和党组织培训、培养、安排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提高对干部领导、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方案》还明确了信任投票的范围、主体和时间,信任投票的组成人员,信任投票的标准、程序和集体和个人的责任,以及信任投票结果的公布和使用,其中包括:
省委常务委员会规定,投票对象包括: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委党建委员会、省委检查委员会、省委办公室正副主任;各厅、直属部门正副主任;省级祖国阵线组织、政治社会组织、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副主任;区、市、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由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按照国会规定进行信任投票的职务。
关于进行信任投票的时间:在第三年(各级党代会闭会期间)定期进行,具体为:对国会、各级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进行信任投票,按照国会规定进行;对各级党委领导职务进行信任投票,在对各级人民议会选举的职务进行信任投票后进行;对其他领导、管理职务和职务进行信任投票,在各级党代会闭会期间第三年第一次半年审查后进行。2023年,各党委、党组织、机关、领导单位、组织对所管理干部职务进行信任投票,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汇总报告省委常委会。
对于信任投票结果的运用,对领导、管理者领导、指挥和执行任务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为:信任投票数低于50%至2/3的,人事主管机关可对其取消升职计划、考虑免去现任职务、调任其他工作或辞职,或依规定进行信任投票;信任投票数低于2/3的,人事主管机关可对其取消现任职务,调任其他(较低)工作,无需等到任期或任职期满。
省委常委会责成省委组织委员会就组织省委常委成员信任投票工作内容提出建议;主持、配合省委检查委员会和有关机关指导、督促、检查信任投票方案的落实情况;总结结果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