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耗资 5 亿或以上的总部维修升级工程必须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对价值 5 亿越南盾或以上的资产进行维修和升级,这些资产包括办公楼和公共服务设施。
这是省人民委员会关于修复、维护、升级和扩建义安省所辖机关、单位设施的权限和程序的决定草案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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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统同志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听取了关于义安省所属机关、单位设施维修、保养、升级、扩建权限和程序条例草案的意见。 |
根据草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对办公楼、公共服务设施等资产进行价值5亿越南盾以上的维修和升级,对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价值10亿越南盾以上的维修和升级。
各部门、行业、领域的负责人和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对办公、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执行价值不超过5亿越南盾,对基础设施资产进行维修和更新,执行价值不超过10亿越南盾。
各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决定设施维修和升级政策并批准设计 - 估算,经济 - 技术报告和选择承包商的计划,对于实施价值低于1亿越南盾的项目。
本决定适用于国家预算经常性支出来源和按规定留存的收入(包括公共服务单位的资金)用于总额不超过50亿越南盾的小规模维修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额在50亿越南盾及以上的项目,应使用公共投资资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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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陈越勇在会上发言。图片:Thanh Duy |
申请主体为使用地方预算支持的国家机关、党政机关、武装部队单位;公共服务单位;项目管理委员会;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政治专业组织;与义安省地方管理的公共资产管理有关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会上,各部门、分局及部分地方代表根据财政部提交的意见,对草案提出了意见,强调出台该条例的紧迫性,同时要确保符合法律和相关法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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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州县演长乡办事处。照片:文件 |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统要求财政部再次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统一决定条款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然后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