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5亿以上总部大楼维修升级需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对价值 5 亿越南盾或以上的资产进行维修和升级,这些资产是工作总部和公共服务设施。
这是省人民委员会关于修复、维护、升级和扩建乂安省所辖机关、单位设施的权限和程序的决定草案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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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统同志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听取了关于乂安省所属机关、单位设施维修、保养、升级、扩建权限和程序条例草案的意见。 |
根据草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对工作总部、公共服务设施等资产进行价值5亿越南盾以上的维修和升级,对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价值10亿越南盾以上的维修和升级。
各部门、行业、领域的负责人和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对办公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价值不超过5亿越南盾的维修和更新,对基础设施资产进行价值不超过10亿越南盾的维修和更新。
各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决定修复和升级设施的政策,批准设计 - 估算,经济 - 技术报告以及选择承包商的计划,用于实施价值低于1亿越南盾的项目。
本决定适用于国家预算经常性支出来源和按规定留存的收入(包括公共服务单位的资金)用于总额不超过50亿越南盾的小规模修缮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额在50亿越南盾及以上的项目,应当使用公共投资资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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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陈越勇在会上发言。图片:Thanh Duy |
申请主体为使用地方预算支持的国家机关、党机关和人民武装部队;公共服务单位;项目管理委员会;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政治专业组织;与乂安省地方管理的公共资产管理有关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会上,各部门、分局及部分地方代表根据财政部的汇报,就草案的出台紧迫性提出了意见,同时强调应确保符合法律和相关法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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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州县演长乡办事处。图片由演州县人民政府提供 |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统要求财政部再次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统一该决定的条款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然后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审议、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