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房产被抵押,租户指责房东侵占
(Baonghean) - 2017 年 8 月底,义安报社收到义梅乡张氏清香女士的一封申诉信,信中称她的财产被侵占,估计金额近 5 亿越南盾。
香女士在诉状中表示:“2014年12月10日,香女士与阮如切先生和阮氏杏女士签订了一份租赁房屋建造咖啡店的合同。据此,香女士租用了阮如切先生和阮氏杏女士位于义丹县义忠乡达贝村4号的房屋和土地,用于建造咖啡店和卡拉OK厅,包括一栋两室瓦房、一栋三室瓦房、三间建筑用房以及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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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女士从韩女士那里租来的卡拉OK酒吧现在被别人经营成了餐厅。图片:Phuong Thao |
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租金为350万越南盾/月(第一年,每半年支付一次;之后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2月10日支付)。租赁合同已在义忠乡人民委员会公证。
然而,在租房的第二年(2016年),Huong女士没有足够的钱支付Hanh女士和她的丈夫,因此双方发生了冲突。2016年9月5日,Hanh女士和她的丈夫来到咖啡店,要求Huong女士停止营业并支付全额租金(4200万越南盾)。
此时,Huong 太太已无力偿还债务。在多次催债未果后,Hanh 太太和她的丈夫查封了 Huong 太太店铺里的所有资产。这些资产后来被 Hanh 太太卖给了别人。
在递交给《义安报》的文件中,Huong女士附上了一份被挪用资产清单,价值4.91亿越南盾。Huong女士声称,Hanh女士已将这些资产全部挪用,并从租金中扣除,但实际上,这些资产的实际价值远高于此。
同时,Huong女士表示,Hanh女士擅自将自己为咖啡店和卡拉OK厅购置的所有设备拿去出售给他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侵占财产。Huong女士彻底失去了财产和经营权,因此向媒体和相关部门提交了一份请愿书,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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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hia Mai 公社(Nghia Dan)的 Truong Thi Thanh Huong 女士说,Hanh 女士侵占了她的财产。芳涛摄。 |
当记者见到被控侵占财产的Hanh女士时,Hanh女士仍然坚称自己和丈夫没有违法,一切都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经核实和调查,由于经营不善,到了第二年,尽管Hanh女士多次催促,Huong女士仍然没有足够的钱支付Hanh女士的欠款。
2016年9月23日,Hanh女士来到Huong女士的店里,要求Huong女士暂停营业一个月以支付租金。Hanh女士没收了3间卡拉OK厅的所有资产,并在Nguyen Thi Huong女士(村长)和Le Van Luong先生(副村长)(Nghia Trung 乡第4组)的见证下,关闭、查封了3间卡拉OK厅。
备忘录由Huong女士和Hanh女士共同签署,其中Hanh女士明确表示:“我让Huong女士在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6日的30天内,将3间KTV包房的设备归还,并支付4200万越南盾的餐厅租金和1500万越南盾的贷款(共计5700万越南盾)。如未全额支付,上述资产将归Hanh女士所有。” 至于Huong女士,备忘录则表示:“Hanh女士不得使用这3间KTV包房。”
在约定的日期,Huong 女士既没有向 Hanh 女士支付租金,也没有与 Hanh 女士联系,因此,Hanh 女士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将 2 间卡拉 OK 厅的电子设备以 4000 万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居住在义忠乡第 4 小组的 Nguyen Xuan Huong 先生,Hanh 女士将剩余一间卡拉 OK 厅的电子设备以 1000 万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居住在太和镇义和乡的 Tung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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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 23 日,Huong 女士和 Hanh 女士签署的确认备忘录。照片:Phuong Thao。 |
出售3间卡拉OK厅电子设备所得款项总额为5000万越南盾,Hanh女士扣除了Huong女士一年的房租以及Huong女士欠Hanh女士的1500万越南盾。根据双方签署的资产确认书,Hanh女士对Huong女士资产的占有是事先约定的。因此,Huong女士关于Hanh女士侵占资产的指控毫无根据。
据悉,在向新闻社提交诉状的同时,Hanh女士还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类似内容的刑事起诉书。根据调查结果,义丹县公安局侦查警察局认定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并指示Hanh女士向义丹县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义丹县警察局综合调查组组长陈文娥上尉表示:“接到黄女士的犯罪报告,称其贪污了巨额资金后,警方立即展开核实和调查。然而,证据收集过程表明,此案并无任何犯罪迹象,双方存在财产纠纷,因此已下达结案通知书,并指示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冯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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