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加强对出国(境)干部党员的管理

德勇 June 30, 2023 16:05

(Baonghean.vn)- 义安省委刚刚发布了第 2006-CV/TU 号关于加强出国干部和党员管理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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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因此,近年来,省委、政府、祖国阵线、省级政治社会组织和省辖各县、市、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外事工作统一管理条例》和党和国家关于干部党员出国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出国出差和干部党员出国管理制度,为提高全省外事工作成效作出贡献。

但是,近年来,一些出国回国的干部党员没有向所在党委或主管党委报告;一些工作团组和干部党员出国时报告,回国时没有向所在党委或主管党委书面报告。造成上述局限性和薄弱环节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党委、机关、单位、地方和一些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没有牢牢掌握或者没有认真执行派出出国出差团组和出国干部党员管理规定。

为严格管理出国(访问、工作、调研……)团组和党员干部出国(工作、学习、就医、旅游、探亲……)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现行规定,特别是全省外事活动统一管理规定,省委常委会要求各级党委、机关、组织、地方落实好以下内容:

1.继续深入学习和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2017年3月31日第1060-QD/TU号关于颁布《乂安省对外活动统一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央政治局2014年7月21日第38-CT/TW号关于加强出国商务代表团管理的指示和中央政治局2022年2月8日第58-QD/TW号关于《维护党内政治安全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2. 主管机关、个人或授权管理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机关、个人,依据2019年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规定,负责管理其管辖范围内官员、公务员、公务员、工人等外交护照、公务护照。

3.活动场所所在党支部和直属党委负责对干部、党员出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有干部、党员出国要求时,应向主管机关报告;当干部、党员在与境外个人、组织交往中违反党和国家规定时,由机关、单位党委和首长研究处理或建议主管党委和首长研究处理。

4. 入境后15个工作日内,工作团团长、干部、党员须向所在党委、支部及直属党委完整、如实书面报告遵守越南法律、驻在国法律及与外国个人、组织关系等情况。

5.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指示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外事厅配合相关机关、单位审议省党委常务委员会2017年03月31日第1060-QD/TU号关于公布乂安省对外活动统一管理规定的决定内容,并建议省党委常务委员会审议、修改(如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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