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加强了对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遵守交通纪律和秩序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2024年10月10日第771/KH-UBND号计划,以落实总理2024年9月17日第35/CT-TTg号指示,该指示涉及处理违反血液或呼吸中酒精浓度驾驶车辆规定且不配合当局处理违法行为的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和军队士兵。
省人民委员会第771/KH-UBND号计划确定了8项重点任务:
1. 向100%的公务员、公共雇员和武装部队广泛传播和实施总理第35/CT-TTg号指令。
从而提高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在保障交通安全和秩序方面的意识、守法意识、自我修养和培训水平以及责任和义务。

2. 加强直接用人单位领导和领导的责任;加强干部管理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军人参加交通违章或不配合职能部门处理违章行为;从而纠正、震慑并树立参加交通违章的道德标准和意识。
3. 通过大众媒体和新闻机构组织广泛的宣传,宣传该指令的实施情况。 总理令第35号;在广大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效果,提高了他们在参与交通活动时的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尤其是在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和军队士兵中产生了强烈的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4. 同步采取措施,加强、纠正、树立榜样,提高本地区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和武装部队官兵在参与交通活动时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和守法意识。
5. 指示各单位和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依其职能、任务和管理区域制定实施计划;从而使整个政治体系和群众参与到第35号指令内容的咨询和实施中,并将交通意识和文化带入生活。
6. 指示加强巡逻和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警官、公务员、公共雇员和军队士兵违反法律法规酒后驾驶车辆的案件;对不配合当局处理违法行为的,通知主管机关。
7. 加强对各单位和地方执行总理第35号指示情况的检查、审查、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表扬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对违反或者不认真、不有效执行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惩戒。
8. 明确在义安省执行总理第35号指示期间,交流、接收信息、汇总情况和结果的责任和协调机制,并按照规定向总理和公安部报告。

为了做好这些任务,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主管、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区、市、乡人民委员会主席:
重点引导和促进干部、公务员、公共部门雇员和军队官兵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发挥先锋、示范和带头作用;从而改变、提高该地区干部、公务员、公共部门雇员和军队官兵的守法意识、习惯和守法意识,首先是遵守交通法规以及社会其他法律法规。
当主管机关通知其管辖下的干部、公务员或公共雇员违反酒精浓度规定或者不配合当局处理违规行为时,干部管理机构必须按照有关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纪律处分的法律规定和本机构、单位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处理程序。
处理必须保证客观、公正、公开、严格、准确、及时、合乎权限、有序和程序,严禁包庇、隐瞒违法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过错。
省人民委员会还强调,要考虑直接用人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大量违反酒精浓度规定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以及不服从执法部门命令和要求,或者不严格、及时处理其管辖下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违法行为的责任。

与……相反与省警察局长省人民委员会提议:
- 指示各单位和地方警察严格遵守巡逻、管制、检查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精神。“法治”“无限制区域,没有例外”。不接受任何干预或影响而忽视违规行为;对在处理交通行政违规行为过程中处理不彻底或忽视违规行为的官员,要予以严惩。
处理过程必须核实。如果违规者是干部、公务员或公共雇员,且在驾驶车辆时违反酒精浓度规定,并且不配合当局处理,则必须通知该干部所属机构或单位,以便其根据规定进行考虑和处理。
- 对于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妨碍交通、扰乱公共秩序、妨碍职能部门执行公务的案件,必须及时收集证据,进行调查,并与检察机关、法院协调,依法严格处理。
适用于在该省运营的新闻机构和大众媒体:
省人民委员会提议大力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对官员、公务员和公共雇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特别是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现、评论和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