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义安省加强对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遵守交通纪律和秩序的检查和监督。

嘉辉 October 14, 2024 09:41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2024年10月10日第771/KH-UBND号计划,关于实施政府总理2024年9月17日第35/CT-TTg号指示,该指示关于处理违反驾驶车辆规定、血液或呼吸中含有酒精且不配合当局处理违法行为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士兵。

省人民委员会第771/KH-UBND号计划确定了8项重点任务:

1.向全体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广泛宣传和执行总理第35/CT-TTg号指示。

从而提高广大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守法意识、修养意识和保障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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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当局检查酒精浓度。图片由ND提供

2.加强机关、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士兵的作用和责任;加强干部管理纪律,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士兵在参与交通时酒精浓度超标或不配合职能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依法处理;从而纠正、震慑和培养参与交通的道德标准和意识。

3.组织大众媒体和新闻机构广泛宣传该指令的实施情况。 政府总理第35号令;在广大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提高了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特别是提高了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士兵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4.同步采取措施,加强整顿,树立榜样,不断提高本地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武装部队战士在遵守法律法规方面的形象,特别是提高他们在参与交通运输过程中的守法意识。

5.指导各单位、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各自的职能、任务和管理领域,出台实施方案,从而动员整个政治系统和人民群众参与宣传和执行第35号指示的内容,将参与交通的意识和文化带入生活。

6.指导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处理公务员、公职人员、军队士兵违反有关驾驶机动车法律法规、血液或呼吸中酒精浓度超标的案件;不配合处理违法行为并向管理机关通报的案件。

7.加强对各单位、地方落实总理第35号指示情况的检查、考核、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表彰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对违反或不认真有效执行指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分。

8. 确定职责和协调机制,交流、接收信息,汇总乂安省落实总理第35号指示的情况和结果,并按规定向政府总理和公安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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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警方加强了酒精浓度测试,形成了“酒后不开车”的习惯和文化。照片由王灵提供

为做好各项工作,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重点引导和发挥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部队官兵遵守交通法规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从而改变和提高本地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部队官兵的守法意识、守法习惯和自觉性,首先是交通法规,也是全社会其他法律法规。

干部管理机关接到主管机关通报,其管理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违反酒精浓度规定或者不配合主管机关处理时,应当依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处分法的规定以及本机关、单位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处理程序。

处理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公开、严格、准确、及时,依法、有序、程序规范,严禁掩盖、隐瞒违法违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缺点。

省人民委员会还强调,必须追究直接负责机关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因为机关和单位的领导有很多人违反酒精浓度规定,不服从执法部队的命令和要求,或者没有严格或及时处理其管理下违反规定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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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协调义安省检查查处酒精浓度违规行为。照片由阮道提供

相反与省警察局长,省人民委员会建议:

——指导各单位、地方警察按照规定精神巡逻、管控、检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法治”,无限制区域没有例外”,不接受干扰、影响对违法行为不予处理;对交通违法行政处理过程中处理不彻底、不予处理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处理过程必须核实,违法行为人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超标,不配合处理时,应当通知其管理机关、单位依法处理。

——对酒驾、醉驾、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务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于在本省运营的新闻机构和大众媒体:

省人民委员会建议大力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发现、提出意见和向社会批评公职人员、公务员和公务员违反交通法规,特别是酒后驾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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